芳华

战争片大陆2017

主演:黄轩,苗苗,钟楚曦,杨采钰,李晓峰,王天辰,王可如,隋源,张仁博,苏岩,张国立,赵立新

导演:冯小刚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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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2 00:11

详细剧情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寄人篱下的少女何小萍(苗苗 饰)经过重重试炼终于加入了梦寐以求的文工团,哪知道这里和她曾经待过的那些地方并无不同,她依然得忍受遭人唾弃和欺侮的生活。唯一给过她温暖的,是刘峰(黄轩 饰),不仅仅是对何小萍,被称为“活雷锋”的刘峰把自己的爱情和温暖无私的奉献给每一个人。  实际上,刘峰一直爱慕着美丽活泼的林丁丁(杨采钰 饰),当他选择将这份感情勇敢的表达出来时,却让自己的人生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战争开始了,刘峰、何小萍和萧穗子前赴后继的走上了前线,在枪弹和炮火之中,每一个人都在用生命和热血绽放着属于他们的芳华。

 长篇影评

 1 ) 敏感只是噱头,更像一场絮叨

(文/杨时旸)

在电影《老炮儿》中,冯小刚借六爷的口一字一句地念叨出了自己不吐不快的抱怨,“动不动就什么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在马路边,他咬着后槽牙、眯着眼,怨怒又愤懑地说道。

作为一个出生于1950年代的导演,在现实中,他也不只一次地表达过对这种粗暴归纳的不满,而这一次,无论他如何想甩脱年纪的牵绊,这部《芳华》都成为了他堕入衰老入口的证据,它彻头彻尾充斥着中老年才会生发出的那种泛黄的、慨叹的、无力的忆旧心绪,而这种心绪最终更多的只停留于个人化的叹息,而没有挤压出任何超越于个人经验的反思。

《芳华》原作之中所涉的时代、背景、人物和命运斗转都如此磅礴、荒诞、残忍又令人唏嘘不已,但是,被改编成电影之后,那些丰沛的细部都被抽干了汁水,留下生硬的外壳和徒有其表的符号,成为了一部急于快进的缩略版电视剧。

如果说,刘震云和冯小刚一直在互相成就的话,那么冯小刚对于严歌苓似乎就有些无从下手。严歌苓和冯小刚同岁,又都有着部队的记忆,他们共享着部分经验,所以,完全可以理解冯小刚对《芳华》为何如此倾心,那更多的是出于本能,那些熟悉的场景和气味打动了导演,但是,这次改编止于了本能驱使的冲动。无论故事的裁剪和视角,还是道德立场的选择,《芳华》都显得莫名其妙又模糊不清。

《芳华》的原作是一部典型的回忆录式的故事,它的声部是单线的,所有故事线索的扩张基于叙述者的回溯,脑补、感慨和多年后的反思,在小说中,经常会看到叙述者一个人说着说着就开始讲述那些违背叙述视角的故事,然后,严歌苓就会在后话中把一切都拽回来,她会写到,“当然,那一切都是我当时的猜测”云云,而电影显然无法选择如此出入自由的叙述方式,不知道冯小刚出于怎样的心理动机,偏偏非要采纳这样一种配角口述的切入角度,他执拗地留下了那个配角姑娘的旁白,然后却又在绝大多数时候采用全知视角叙述故事,电影的视角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错乱起来,更何况那一段段不时幽幽冒出的深情点评的旁白女声,像是冯小刚的化身,生怕观众没有领会那些人物的内心戏码,按捺不住地剖白一切,让原本可以意涵丰富的故事变成了夹叙夹议的作文。

众所周知,冯小刚如今已经改变了自己的人设,从一个拍摄嬉闹贺岁片的服务型导演转行——或者说回归最初——操持起了知识分子的行当。他乐于扮演一个孤独的逆流者,一个挑战敏感题材的突破者,一个憋着一股劲儿宣扬道德勇气和作者能力的独行者。《我不是潘金莲》在这个方向上走得很成功,那些对于中国当下最敏感点的呈现,有一些已经令人惊异,而当他转向历史,重新进入自己熟稔的回忆,到了《芳华》这里,那些“勇气”和“敏感”,全都变成了表面化的装饰与策略,甚至连《我不是潘金莲》中那些蔫坏损和小聪明式的反讽与批评也都不见了踪影。或许,从此看来,《我不是潘金莲》的成功更多的要归功于刘震云,冯小刚顶住了一些压力然后放大了这一切。

显然,《芳华》之中到处都是敏感的雷区,无论是那特殊十年的重要背景,还是那一场在电影中只能模糊交代的战争,又或者是时代转轨之后,那些被遗忘的亡魂,以及众多无法进入叙事的被侮辱和被伤害的人们,这些,无论认真地去呈现哪一部分,都可以变得庄重,但是,所有这一切都被轻轻地提及然后急速地略过了。

电影被切割成几段,何小萍初入部队的遭际,刘峰的“流氓事件”,战争,改革开放之后的人物命运转折。哪个部分不都是一部残酷史诗?何小萍初入部队的时候,文革尚未结束,部队中有人的父母还被关押劳改,这些被迫与父母划清界限甚至断绝关系的年轻女孩,在部队的文艺队伍中表演着歌颂与赞美,这之中会有多少内心波澜与自我撕扯?

一切都未被呈现。

刘峰所涉的“流氓事件”,是整个故事开始走向残忍的突然转折,那是一个宏大的禁欲时代突然折断了一个人普通“好人”的腰身,这时代造就的悲剧不被深究,而那个牵涉事件之中的女孩林丁丁的内心也不被深究。她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应激和自保式的哭泣之后,彻底抛弃了心理芥蒂迅速扑向新生活,这哪里是那一句旁白就能解释清的呢?毕竟有人因为她被发配又成为残废。

而后,关于战争,则彻底只剩下战争场面,被炸碎的身体,激流的子弹,炫技的镜头确实组成了中国大银幕上极其罕见的战争场景处理方式,但是然后呢?然后就再没有然后了,一切都停留于那一两个暴力血腥的场景,让人们生发出一点点这是如何过审的微小疑惑,而至于那场战争背后更深层的内容,没办法碰触。冯小刚是知道这些的,却还要做出一种触碰了敏感线的悲壮表情。

而再向后发展,一切更是突然破碎和流泻一地,那些符号拼凑的时代转换的象征,在任何一部1990年代末期的电视剧里都已经习以为常,它们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电影里,陈旧又敷衍。

所以,这故事呈现得最细致的部分是什么?水房里半透未透的内衣,姑娘们鲜嫩皮肤上的绒毛,舞蹈演员的青春酮体和纤细腰身——无性中的性,以及性中的无性,禁欲年代帷幕和帐幔之后女兵的隐秘心事。那些沉重的历史背景被驱散,每一个人物内心世界被关闭,留下的就是这样一部过去式的青春片图景,一场镶嵌着柔光金边的少女物语。相较于后半段的宏大叙事,这前边的一切看得出才是真的倾注了感情。

张艺谋把《陆犯焉识》变成了《归来》,那其中多少还是有着向人们内心底部挖掘的努力,多少还有着对那个残酷年代和人性异变的反思,但《芳华》呢?前半部分几乎成为了中学生宿舍里青春期霸凌和gossip girl的翻版,那些原本可以纵深的侮辱性的情节和晦暗的时刻,也都被抛光处理了,随处都充满青春元气,肆意饱和,连街上敲锣打鼓癫狂的群众都如此鲜艳。

多年之后,军队高官的孩子依然门当户对的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全职太太和房地产商,无依无靠的学雷锋标兵失去一只手沦落成为被城管驱逐的小贩,对于这些,人们早在现实中目击过比这还令人唏嘘的真事,所以对于电影中的呈现似乎也只能用一句“哦”来回应,连感慨都已经懒得感慨。刘峰用来敬军礼的右手没有了,祝贺战友考上大学只能用左手拍一次西方舶来的high five,这样隐秘的细节倒是比所有佯装的悲壮都更有意味。

何小萍被纳入部队,努力跳舞,排练B角,始终没办法上场,唯一一次独舞,却成为了一场残酷游戏最后的亮相,然后被一道命令推向命运的深渊,最终,她成为精神病患者之后,在无人的草地上自己为自己跳了一次纵情的A角。这或许是《芳华》中最令人动容的一幕了。但是,像这样有意味的细节和让人动容的内容都转瞬即逝,然后被冯小刚太多其他的私人心绪冲淡了。

客观地讲,《芳华》绝不是像《私人订制》那一类凑数、攒局的烂片,它确实是冯小刚费劲心力的作品,但正是因为他的在乎,他想要的实在太多也太杂乱了。冯小刚的好友叶京曾拍摄过一部长达四个小时的电影《记得少年那首歌》,从题材到气质都和《芳华》非常相似,有着同样的缩略电视剧的观感,而更相近的就是那种初入暮年用回忆进行自我精神按摩的典型气味。或许这是那一代经历过共同命运的电影人难以逃脱的宿命。

《芳华》如果彻底变成一部对个人青春的回望与纪念也未尝不可,又或者,干脆努力节制个人情绪,把它变成一次庄严的审视也同样力道十足,但是,现在,二者在一部作品中互相抵消着彼此。显然,只把一切变成个人回望,冯小刚会觉得太过于轻薄,而面对如此鲜活的扑面而来的回忆和细节,他又注定无法节制自己的情感。所以,最终,这个题材被尴尬的处理了,似乎提到了一切,但仔细想想,什么都未能深入。这个故事确实像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和老伙伴们絮叨着自己曾经的风华正茂和如今无处可诉的寂寥。

(本文首发腾讯大家专栏,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2 ) 严歌苓的《芳华》说了多少冯小刚不忍道尽的残忍?



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

“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触碰
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社会主义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生病与英雄

生病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小萍是喜欢生病的,在教条而刚硬的社会里,只有生病才有了多余的温情。幼年的小萍只有把自己折腾得发高烧,才能换来母亲的拥抱。小萍甚至嫉妒林丁丁那断不去的小病,楚楚可怜,才能引来分外关心。

小萍依赖着生病把自己从看不懂的世界推开。她潜意识里以为,如果刘峰不配做英雄,那么英雄或许不值得稀罕。刘峰走后,小萍偷偷换了体温计,用装来的高烧拒绝了领舞机会。可是生病的是这个世界。团长知道她的装病,反而借机宣扬,小萍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领舞,鼓舞士气。再后来,被利用完宣传价值的小萍,被下派了战地当护士,书里写到一次拯救伤员的行动中,小萍用裹尸布缠着昏迷的战友爬了一公里路。等小萍醒来,报纸上是一个陌生而好看的女兵照片,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旁写道“战地天使何小萍”,门外挂着大横幅“响应军区号召,向何小萍同志学习”。何小萍慌了神,一辈子被作轻作践的她不懂如何饰演一个报纸上的陌生女人,她在恍惚间为无数崇拜者写了签名,握了许多双热切的手,背着别人撰写好的演讲稿。我猜她或许有那么瞬间想起了刘峰,刘峰当标兵的时候,在摔下神坛之前,是不是也这么被人热情地崇拜过,期盼过;这么多双伸向她的手,有多少是伸向那报纸上明媚的战地天使,又有多少是伸向那曾经整个文工团都不愿触碰的何小萍。何小萍精神分裂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离英雄差太远。”

一个英雄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代,集体主义追求的是如阿波罗般完美的神,文工团是让士兵们望梅止渴的宣传机器。而那个挨打也要穿上红绒线衣,往乳罩里用粗针麻线填上搓澡用的海绵的何晓萍,离”英雄“差太远。她和为林丁丁驻守在文工团放弃大学进修机会的刘峰一样,他们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狄奥尼索斯,烟火人间流年太美,不忍错过。




尾声

冯小刚就像不愿苛责林丁丁的刘峰一样,给了镜头里的每一个女孩善意的归宿。他没有提到林丁丁是怎样果真给将军当了儿媳,却被全家嫌弃没文化,离婚嫁给了海外的潮州饭店老板,又二度离婚,最后在澳洲大城堡房子里当香港富豪孩子的保姆,教他们唱华语山歌。他没有提到郝淑雯明知是穗子情书往来半年的意中人,却出于嫉妒用主动钻进蚊帐的方式赢取了胜利,最后嫁给他人成了富太太,却过得不幸福,也结束了婚姻。他没有提到刘峰是不愿意”欺负“小萍的,他们互相搀扶,相依到老,他心里还留恋着那个林丁丁。

岁月像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地过滤了那些黑暗冷冰冰的故事,放大了那些温暖的色泽。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抗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相逢于战火纷飞或是盛世太平。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你们的邓丽君是我们的周杰伦,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林丁丁。

愿流年可忆,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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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青春真可无悔?评《芳华》

青春真可无悔?评《芳华》 如果回到那个时代,你会成为什么人?

《芳华》看起来像是一部校园剧。丑小鸭被女生抱团嘲笑欺负,帅气的男主因为一次冲动而失去了大好前程,上了战场。文工团解散时人们大醉歌唱流泪,也像极了大学的毕业酒,让人想起自己的青春年华。 这当然不是那个时代的全部真相。冯小刚自己也说,那时能进部队已经不容易要托关系,文工团更是军中骄子,所以里面才有那么多高干子弟,才有“门当户对”的爱情,或是“灰姑娘嫁给王子”的童话。

就连看起来最卑微最受人欺负的何小萍,也是以干部子女的身份进去的。因为她的生父被打倒后,母亲改嫁了一位老干部。否则她连政审也是通不过的。虽然文工团中她是被岐视的底层,但好歹也是入了宫。比起无数在痛苦中挣扎的“黑五类”子女不知要幸福多少了。更不用说那些连肉和糖也吃不起的普通市民,还有比市民更惨的要去“公家田”里偷红苕充饥的农民。 (小说中对当年的贫困饥饿还是有所反映的,但电影中的文工团员还在抱怨“又是吃饺子”,知道当年情况的人会觉得这是反讽,但不知道的小朋友大概以为当年所有中国人都在过着文工团一样的生活,整天唱歌跳舞吃饺子吃到厌呢。)

在《芳华》的小说中,刘峰就是一个其貌不扬,来自农村,连普通话都说不利索的老好人。文工团的女生们习惯了支使他,叫他修理这个那个,去追跑掉的猪,帮她们捎回各种物品,却没有人因此而爱他。只是觉得,这一切都是他应该做的。 看电影的人或许无法理解:黄轩演的刘峰是这样一个没有缺点,善良无私,也毫不腼腆,极受少女们欢迎的人,怎么在其他男女都能打情骂俏的时候,却对一个林丁丁不敢表白,为了不离开她,甘愿放弃去军政大学进修提干的机会。到了表白时,又那么冲动的上去强抱,像是压抑了多少年没碰过女人。 而林丁丁的反应也那么强烈,痛哭的像被污辱了。电影中的解释是,因为刘峰是活雷锋,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偶像,所以偶像突然有了情欲,她接受不了。 但这解释似乎并不太有说服力。只怕早有黄轩的迷妹要喊说放开那个林丁丁有种冲我来,我不嫌弃你是偶像。 但是假如按小说中的设定,把黄轩替换成黄渤或王宝强,再想想他是一个没背景没家世只能拼命学雷锋做好事的农村兵,大概人们就能理解刘峰的压抑冲动和林丁丁的嫌弃了。 他是好人,道德上光芒万丈,受人景仰,但这和爱情是两回事。 想起了另一部小说:一位战斗英雄团长看上了美丽的文工团员琴,在舞会上强抱了她,要娶她,琴拼死不从,因为她已经有了心上人,也对粗鲁蛮横的团长十分反感,但团长找到了她的父母,琴最后算是被父母卖的。这时朝鲜战争爆发。琴在文工团的恋人上了前线,战死了。团长升职了。琴和团长过了一辈子。 现在想来,那是《芳华》故事的另一种版本。

所以假如刘峰当初去了军政大学,回来升了正连(以他去北京开学雷锋模范大会的资历还有那堆奖状,将来在文工团能升上政委也不难),再追求林丁丁,是不是就更容易了?(不过小说中林丁丁最后嫁给了高干子弟,在高干家中因为没文化倍受岐视最后丈夫出国和她离婚了,这又是另一部电视剧的剧情了。) 林丁丁不爱刘峰并不是错,那是她的自由。林丁丁的错,是本来态度暧昧半推半就,被人撞见后却为自己名声而说是刘峰非礼她,毁了刘峰的前程。 不过小说中刘峰是真的冲动到把手伸进了林丁丁的衣服,在当时的环境中,若是平民可能就直接判流氓罪,碰上严打枪毙了也是有的。刘峰只是被下放连队这是不幸还是幸运? 他不幸的是赶上了战争,但把上战场说成不幸是不是有点政治不正确?毕竟还有人自愿请命要去前线,满怀热血想去成为英雄。很多农民子弟都把当兵当成脱离农村的好路线,因为种地太苦了,当年想参军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战争爆发了,总要有人战死沙场。虽然,死者总是太容易被忘记。 我们太容易忘记一些事。但想把所有事都记住,太沉重太痛苦,人会承受不了,甚至会拒绝真相、否认过去。有人装着忘了,有人真的忘了。久而久之,一些事,一些人,就再也没谁提起,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们看电影,看小说,喜欢正邪分明。要有美好纯洁的王子公主,也要有阴险狠毒的皇后妖婆。好让我们酣畅淋漓的去爱去恨,而不必担心冤枉了谁。 当年的人也一样,以为世上只有黑红二色,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以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黑五类臭老九们是国家和领袖的敌人,他们就应该被打倒、消灭。才能建立一个纯净而美好的理想新世界。 但现实却是一片混沌,对与错,善与恶,哪有那么容易分的清楚。剧中似乎并没有一个坏人,每个人都被理想所鼓舞,在为祖国奉献青春,不怕苦不怕死,会在分开时流泪高歌。但他们又分成团体和阶级来互相仇视蔑视,他们检举揭发,在批斗会上痛骂自己的战友,有人是真诚的,有人是为了自保。多年后回忆时,真诚者说,我是被理想所欺骗了啊!自保者说,我当时只是为了活下去。 他们是对是错?是正义还是邪恶?或者他们就是我们的父母辈,就是我们,就是最普通的人。如果我活在那个时代,我只怕也会变成他们中的一员。十几岁时的我也一样热血沸腾,铺天盖地的宣传下,我也不可能看清时代的真相,也必然是对着领袖狂呼万岁,然后去批斗自己的老师,参加武斗,破四旧砸烂所有的古董古迹。 这才是最可怕的,当所有敢于说出真相的人都被打倒,人们都坚信自己正义的去做着伤害他人和摧毁国家的事。 几十年后,当我能回头看清一切,我会忏悔吗?还是坚信自己只是单纯狂热,高喊青春无悔?我不知道。 当然,如果我出身不好,那命运可能就是另外一种。被岐视、欺侮、嘲笑……黑五类所记忆中的青春,会和大院子弟们的一样吗?如果看他们各自的回忆录,你能串起同样的时间线,然而,为何却像罗生门一样各自不同? 更不用说还有那么多已经早已死去,再也不可能开口说话的人。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历史课本上早写明了。 经济上,人民公社大跃进等违背经济规律的激进政策,想“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收走了农民的所有土地,吃大锅饭,严禁私有经济甚至私产,甚至种果树养鸡鸭都不行,结果没有人敢致富没有人敢赚钱,人人以穷为荣。干部虚报产量,农民连口粮都被上缴导致饥饿。国企效率低下,生产力被严重破坏,物资匮乏什么都要凭票,国家陷入贫困。 政治上,开始以“阶级斗争为纲”,鼓动人们按阶级成分互相敌视斗争,血统阶层出身决定着你的命运。借用思想幼稚的红卫兵和全民的狂热偶像崇拜,打倒“对领袖不满”的军中老帅和大批干部,而文化科技教育界等知识分子更是变成“臭老九”被岐视迫害,很多人含冤而死。国家陷入混乱,学校停课,工厂停产,大家天天上街游行搞斗争。经济军事科技教育被全面破坏,导致中国与世界本来缩小的差距再次被拉大。

这个大背景,在《芳华》中只有街头游行小萍父亲的信等一些侧面展现。但我可以理解,明明课本就写着的东西,何必非要电影再给你全演一遍。作者往往只能讲好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的故事。我们也不能要求所有电影都拍成《活着》,那不也是一种僵化? 所以我并不想批判这部片子。电影很美,最后的歌也很美,举着红旗的少女们很美,月光下的独舞很美。而这美好后是复杂的人性、残酷的战争、落魄的英雄、相依为命的爱人,有着对那个时代被伤害者的同情。我觉得这已经很不容易。 我也没经历过那个年代,年少时甚至还以为那时代真的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可见一部好电影也会误导人,如果年轻人自己对历史不求甚解,只想听美好光明的童话,不愿看丑陋的阴暗面与旧伤痕的话。

我只是想提醒观众,电影只是一个人或一群人的故事,而不是历史书。若想讲清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故事,那得用记录片。得召集那一代人每个人都如实写下自己的回忆,合在一起,才能看的清楚。 那个时代,究竟是激情燃烧的岁月,还是冰冷残酷的杀场?或许,每个人说的都是真相,那是一个阳光炽热的凛冽寒冬。有人在炉火前看着外面的雪花,有人却在风雪中饥寒嘶号。

文工团员们其实是那个时代最幸运的人,狂风暴雨吹不入红楼,可以笑闹欢歌,还有时间萌发恋情。而对于那些饭也吃不饱的人来说,那么多的帅哥美女齐聚一处,一同吃饭游泳、吃饺子吃到厌、那是天国吧?或许就是传说中的理想世界了。这世界上真的有那样的地方存在吗?贫穷会限制他们的想象力。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也都是幸运的,虽然当年一样受穷挨饿,但相比农村已经好太多了。所以当红卫兵们变成知青,去向广阔天地,他们才看到这世界的真相,才明白什么叫艰苦。他们中有些人永远留在了那里,但更多还是回了城。 我们这一代人,所有生在城市中的,也都是幸运儿。若是生在农村,现在我们在做什么?大概也初中一毕业,就踏上了去大城市打工的路途。在工厂的流水线上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或是去送快递,送外卖,搞装修,甚至去挖煤开矿,得上尘肺病。 最终,靠上亿农民工拿着最微薄的薪水,干着最苦累的活,企业才能以最低成本接下全世界的订单,中国才成为世界工厂,才有了今天的成就。但这些国家真正的基石,也仍然是最卑微最容易被忽视嫌弃和遗忘的。

又有谁会去写关于这些人的芳华(我承认我是不会写的,别的坑还没填呢,没有那生活也写不出来),就算写了,又有谁要看呢?民工小刘和鱼蛋妹小何的爱情故事?他们自己都是不会去看的。谁要去电影院看自己的辛劳,大家想看的是战无不胜的超级英雄,是灰姑娘只要努力,有一天终能嫁入豪门的童话。 这才是最冰冷的现实。所以我也只是在庆幸,我出生在了大城市,可以一路上好的小学中学,虽然不太用功但还是混进了大学。若是生在农村,老师的文化水平都是高中,再聪明只怕也难考上大学,就算考上大学,不同家庭出身能找到的工作也是不一样的。对于从投胎起跑线上就输了的好几亿人和他们还没出生就落后了的后代们,我虽然抱以廉价而无用的同情,也真的帮不了他们什么。 这个社会当然不能再来一次劫富济贫穷人翻身,那会毁了这国家好不容易几十年的成果,但如果富者愈富穷者愈穷,最后大家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富人鄙视穷人,穷人心怀怨恨,那么阶层间的矛盾还会激化。如何解局,需要治国者和民众都拥有智慧。总之历史千万不要重演了,我不希望我们的后代的青春,又投身于轰轰烈烈的革命与战斗。

高中时的我常恨自己活在一个太平庸的时代,只能终日苦读。我那时居然羡慕祖父辈和父辈。可以去经历战争与革命,那才叫青春,才有传奇。 现在想来原来一个人年轻时会那么傻。傻到不懂得战争与动乱的残酷可怕,傻到以为生在那个时代,自己就能成为一个英雄。而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人,只是在战乱中饥寒交迫,忍辱偷生,而上了战场,也更可能成为无名的枯骨,没有一座碑会记下你的名字。 就算活到抗战胜利,内战又开始了。好不容易战争结束,刚发展几年,又来了残酷的阶级斗争。全世界在发展经济,这国家却在运动与内斗中耗费青春年华。七十年代末的中国,与世界相比有多穷困,经历过的人都还记得。本来和日本韩国等在同一起跑线上,却因为内乱而再次差距被拉大。当时外界看中国,大概就像我们现在看朝鲜。 如果当年不内斗,不折腾,也许中国早几十年就有了今天的地位,哪有日本韩国什么事呢。 人或许可以用“谁年轻时没做过傻事”,来将当年一笑置之。但一个国家的青春期,一代人做了傻事,疯狂的事,伤害他人的事,危害国家的事,真的可以一笑遗忘吗? 如果忘了,是不是下一代人,再也不记得我们曾犯的错和受的伤,然后还要再犯一次,再伤一次? 大家喜欢问:如果你能重回过去,会对当年的自己说什么?你会改变你的选择吗? 而若一个国家能重回过去……你想对当年的人说什么?他们能明白你说的吗?历史是否会有另一种可能?还是宿命般的重演?我们每个人,又会扮演什么角色?

如果让每一个人写自己的回忆录,会回忆他们的青春,可能大家会发现,大部分人的回忆,都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哪怕是身处乱世,战争时期,大部分人所能回忆的,也只有饥饿,流离,苦熬,人与人之间的扶助或算计,都是一地鸡毛的琐事。

没有几人能超出自己的视野,去看到这时代的全貌,他们甚至连当年发生过什么都不知道。一个抗战年代上海沦陷区苟活的小市民,如何去知道千里外会战的惨烈?他们对当时世界的了解,只怕还不如现在能读到更多史料的我们。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然而他们所记得的事,他们年轻时的痛苦愤怒与挣扎迷惘,随着一代代人的逝去,我们却只怕再也无从知道了。 现在的我们,又能真正看清我们所处的时代吗?大概也只有让后人去评说了。 What is a youth? Impetuous fire 青春是什么 激烈燃烧的火 What is a maid? Ice and desire 少女是什么 冰霜和欲望 The world wags on 年华终将老去 A rose will bloom 玫瑰盛开 It then will fade 然后凋萎 So does a youth 青春也是 So does the fairest maid 最美的少女亦复如此 Caper the cape but sing me the song 尽管嬉戏去吧 并为我唱一首歌 Death will come soon to hush us along 死神终将来临 令一切噤声 Sweeter than honey and bitter as gall 甜若蜜糖 苦若胆汁 Love is a task and it never will pall 爱虽磨人 却永不走味 Sweeter than honey and bitter as gall 甜若蜜糖 苦若胆汁 Cupid he rules us all 我们将自己献给爱神。 ——《What is A Youth》

 4 )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北大见面会


2017年9月17日晚,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在北大百年讲堂进行点映。这是《芳华》正式公映前第一次公开放映,笔者有幸到现场观看。作为原著党,看完后觉得不过瘾。与小说相比,电影改编了很多。文字与影像确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限于种种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象。首先要说的是,电影拍得很好,值得一看。
对比一下电影与小说,可以列出很多不同之处,先挨个列一下:

触摸事件,电影中出现的毛衣似乎是白色的呀


1、基调不同:小说以“触摸事件”为核心,来反思当时环境对人性的压抑,以及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电影则更多表现出对集体主义生活中的女兵、男兵群体的浪漫想象,对集体主义的怀恋情绪过于浓郁。小说重点在反思集体主义生活对个体的伤害,对情感的压抑。电影中男兵、女兵生活化的场景表现,像一个两小无猜的大观园,其中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减少了,尤其是小说营造的禁欲主义的气氛没有了。



2、主角变化: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电影对四个人最后命运走向交代也比较匆忙。



3、林丁丁性格、命运的改变: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林丁丁经常生病,但还坚持正常演出,老是得到嘉奖,得到“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夸奖。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声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电影中的她没有大叫,而是被路过的两个男兵撞上了)。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之后,她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当然,因为在电影中,她成为次要角色,可能是导演觉得没必要着墨太多的缘故。



4、萧穗子命运改变:萧穗子是小说中的叙述者“我”。萧穗子与部队男兵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她给他写了大量书信,却连手都没敢拉。这时另一个女兵——郝淑雯出现了,萧穗子居然敢谈恋爱,萧穗子居然敢跟那个男兵谈恋爱,萧穗子谈恋爱本来是自己的事,却在郝淑雯心里激起强烈的嫉妒之情。在郝淑雯的怂恿下,男兵将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全部上交领导,领导看后大为震怒,对萧穗子展开批判,给她定性是“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革命同志加战友”。小说开始时,萧穗子正在接受批判。而在电影中,萧穗子从被孤立的人变成从众的人,在她身上发生的激烈故事没有了,她的形象也变得单纯简单了。



5、郝淑雯命运改变: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郝淑雯的父亲是部队高层,她自带一种出身高贵感,也因此很容易有嫉妒心理,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她对萧穗子的嫉妒不要紧,关键是把嫉妒转变成了恨,转变成了行动,她是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这男兵怎能禁得起诱惑,又怎能忍受通了半年信连手都没拉的恋爱?这男兵果然只是郝淑雯利用的工具,郝淑雯很快就把他甩掉,“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郝淑雯最后嫁了一个二流子,虽然在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了钱成了商人,郝淑雯成了富婆,但二人感情并不好。在电影中,郝淑雯形象变得不太负面,从萧穗子手中抢男友抢的很“自然”,主要是她在得知男兵也是高干子弟后跟他发生恋爱的,并非出于对萧穗子的妒忌心理。故事后面,郝淑雯跟男兵结婚生子,并没有抛弃男兵再嫁的故事。



6、何小萍故事改变:在小说中,何小曼出生于一个文人家庭,父亲是文化人。他们当时很穷,父亲赊账给她买了油条,之后就上吊自杀了。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嫁给一个厅长,但在新的家庭里备受歧视,内心极度自卑。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到处做报告,但她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影片中,何小萍的父亲被劳改,没来得及落实政策就逝世了。小说中,何小曼头发浓密从来不摘帽子,带着一股臭味,别人都以为她是瘌痢头,郝淑雯等出于恶作剧心理,把她帽子给摘下来,这个情节电影里没有。小说中,何小曼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7、刘峰命运的改变:电影黄轩扮演的刘峰很阳光,很帅气,而在小说中,刘峰是一个个子有点矮,才艺上并不是特别突出的人,文工团中的男兵对他不乏揶揄之情,电影中他则与男兵相处融洽。电影中对“触摸事件”的处理感觉有点浅,好像刘峰是听了邓丽君的歌之后才去触摸林丁丁的,有点随意(有不同理解。12月15日又看了一遍,电影中铺垫了很多刘峰喜欢林丁丁的场面,如打靶时吃醋,他触摸林丁丁并非偶然,而是一直喜欢她,只不过是听了邓丽君歌曲后更加激起了他表达的欲望)。这就把小说中那种禁欲主义环境下人的紧张、压抑,而情感又特别炽烈的描写淡化了。在小说中,他负伤后一心求死,他爬过的道路留下鲜血,蚂蚁蜂拥而上,救护员是跟随蚂蚁的踪迹发现了他。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曼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小说中有个情节特别感人,萧穗子去看望他时,他用单手把苹果固定在一个钉子上,给她削好——这个情节特别适合用镜头表现,可惜电影没有交代他的最后时光。不管在小说中还是电影中,刘峰确实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8、叙述方式不同:小说《芳华》中,男兵女兵之间的微妙情感,以及严重冲突,构成了全书故事的主体。作者的叙述方式很独特,每个人的故事并不是集中在某个段落讲完的,而是通过叙述人“我”和其他人的视角在不同地方分别讲述,读者只能根据这些类似碎片化的情节,在大脑中拼凑起每个人物的完整形象。这种拼接的过程,也是挑战读者阅读能力和想象力的过程。跟文字相比,电影的叙述语言明显受限,虽然保留了萧穗子“我”的画外音,但整体上仍然是全能视角的叙述方式。
最后,赞一下冯小刚导演的现场发言,一如既往的直率,敢说真话,在这个时代不容易。

个人公号“一个人的书单”

 5 )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更懂得珍惜和爱护。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小说。可以说是冯导最用心最动情的一部作品,也是个人目前最喜欢的冯氏电影。这是一个文工团里发生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

影片从第一人称的口吻,也就是萧穗子的回忆展开,何小萍是女主角,刘峰是男主角。但这两个人都不是命运的宠儿,波折跌宕的坎坷伴随了一生。

何小萍是一开始就被人们抛弃的那个人。

她身上有股人们说不出来的厌烦气质,没人愿意接近她,女孩们莫名地厌恶她孤立她,连伴舞的男伴都说“我和谁都能做到完美,只要不是和她!”,这不仅仅是因为像别人说的“她身上有味儿”(何小萍爱出汗)那么简单,比如她刚来这个群里的时候,当着大家面示范舞步的时候,便栽了一个大跟头,被人们笑话了半天。

接着,“军装事件”突如其来的出现,让她一下子成了人人瞧不起的焦点。虽然后来我们得知,她悄没声儿地“借”舍友林丁丁的军装,穿着去照相馆照相,并非是为了臭美臭显摆,只是想要给远在边疆劳改的爸爸寄去一个念想,免得爸爸有天平反认不出自己的模样。而舍友逼着何小萍把拍的照片交出来的时候,何小萍愣住了,然后舍友们直接在她的床铺上翻照片,翻出来了四处宣传她的“恶行”。

“军装事件”后,又来了一个“假胸事件”,没有任何证据,但所有人几乎一致认为,那个光天化日在挂绳上舞蹈的掺假胸罩是何小萍的,所以都逼着她交代,不交代就要扒她的衣服。当舍友把她就像一个异类那样推搡着粗鲁扒衣的时候,她冰冻在那里,意识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被这里接纳了。而事件过后没有谁觉得不对,也许那个“假胸”是谁的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何小萍太让人讨厌,她需要被教训一下。

接着,就是那个“活雷锋摸女兵”事件了。不过这次的主角是刘峰,不是她何小萍。刘峰被栽赃地畅快淋漓,几乎所有人都没有站在他这一边,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团里的“活雷锋”出丑,等着他被严厉处罚,等着他再也不那么高高在上,等着他从天上跌到地狱。

事件的真相似乎已经不重要了,虽然,刘峰只是喜欢林丁丁,就像所有暗恋好看女生的男生那样,只是因为他勇敢表白了,不像别人那样藏着掖着,只是因为他表白的时机不对,只是因为他不够幸运。林丁丁恃宠而骄半推半就,而他穷追不舍,刚好又有别人撞见了,就像“嫌犯”被逮了个正着。又刚好在那个男女关系不能乱搞的年代。

但更悲哀的是,林丁丁根本不爱刘峰,她只是利用了这段关系,让自己出名,然后顺理成章地把刘峰搞臭,满足所有人的BT心理。她编造了刘峰“腐蚀”自己的谎言,还制造了很多生动的细节,让所有人都把刘峰当流氓。让后林丁丁假惺惺地哭着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就像萧穗子独白说的,“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比起刘峰这个“流氓”,要说更厉害的,恐怕还是同时脚踩N只船的林丁丁了,不仅没人发现没有东窗事发,还最后傍上了华侨,顺利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刘峰被“发配”到了滇越边境,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虽然捡了一条命,却少了一只胳膊。

事件以前,刘峰对谁都那么好,谁都觉得理所当然,就像自己养的宠物小狗一样,哪天不喜欢了就送人或者扔了也可以。这就是“雷锋式”好人的悲哀。你的好,没人珍惜。恩将仇报倒打一耙的人却不少。

所有这一切都让何小萍寒了心,冰凉彻骨的寒心。

她不是为了自己寒心,而是替刘峰寒心,他那么好的人,纯粹的如同赤子,竟然被陷害到这种地步。周围这些“战友”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啊。当然她的失落也没人懂,她一直喜欢刘峰,整个集体里,就只有刘峰对她好。

于是,她决绝地要摆脱这个集体。

当她装病被发现,然后被上级“发配”到西南边境的时候,她心里虽然有不悦,但更多的是庆幸,如此便不再是这个集体一员了。

在西南的战地医院里,何小萍见识了生死,她把一个个伤员从死神那里拯救,也眼睁睁看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化作尘土。她知道刘峰也在不远的战场上,却从未见他一面。在一个医院被轰炸的日子,她疯了。同时也获得了一枚英雄勋章。

乍看之下,何小萍和刘峰这两个人都没什么错误,或者说不像坏人。但是为什么命运会如此糟糕?恐怕只能从他们“与众不同”这点寻找答案了。一个是勇于坚持自我,一个是好到没朋友,都有那么点“不同流合污”的意思。但在那个年代,这都算是“罪过”了。

这个世界一直在耳语我们:不合群就是最大的罪过。就算别人说的都是造谣,你也活该。谁让你是这个集体里最容易让人想起“不合群”这三个字的人呢?纵然你本性没有多坏,甚至比别人更感性更善良,可就是难以被看见,难以进入那个话语圈子,于是被当成了透明人,被伤害了还要被说是罪有应得。在话语圈子里,总有一大批自说自话的人,身边围拢了一大批拥簇者。他们主宰这一切,决定了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的遭遇。这种差别自年少时便开始,自此不曾更改。

如果要细究“孤立”这回事,就是话语圈里难以容下另外的声音。大家都发出欢快的声音,一个沉默的和一个悲伤的,必然就被排除在话语圈之外。大家都在吃喝玩乐,一个学习的和一个梦想着的,就很容易会被人误会。因为你如此不一样。

孤立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几乎是自动筛选的。未必多么不合群,但就是不讨人喜欢,也许就是因为看不顺眼。这就是每个人不自觉地在做的事,无意中伤害了所谓的“不合群”的那个人,却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道歉。因为社会原本如此,动物世界里也是这样,一个不被集体接纳的生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离开。而这个无关善恶,更像是本能。

反正人们都这么活着。反正动物们也都这么活着。

《芳华》里有句话,“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沧桑经年,“活雷锋”刘峰和“万人嫌”何小萍这两个没被生活善待的人,终于互相体谅,幸而走到了一起。就像《日瓦戈医生》里的日瓦戈和拉拉。

在萧穗子的独白声中,故事悄然落下了帷幕。

“每次大家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他们往往更懂得珍惜和爱护。一个从来不曾得到过爱的人,会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再也不相信爱,心中充满憎恨。还有就是继续相信爱,一旦上天给了他幸福或者幸福的可能,他就会比任何人都知足也更珍惜。

就像我很喜欢的那首老歌,《你的眼睛》里唱的,“苦难的梦特别真心。”

(摘自本人公众号:波罗的海)

 6 ) 何小萍代表了青春的残酷,刘峰则代表了时代的残酷

我们无力去改变任何的命运。记录和赞美一段年华,已经是最大的温柔。

开篇很想夸一下冯小刚,他那代导演里保持着上进心的人不多了。既有上进心,又有表达欲的更少。芳华的立项本身和作品的成色,已经甩了很多同代里履历辉煌的导演们一个身位,着实不易。

但是这个社交网络年代里,冯小刚的嘴和他的作品着实脱节。他本人的观众缘糟糕到,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2015年拿了金马最佳男主角,2016年拿了金马最佳导演,2017年又再次数项入围金马的冯小刚本人(估计也是不敢再给他颁了),现在正处在一个创作高峰上。

可惜因为他在电影外做了很多不讨喜的事情,他获得的赞誉,其实远远少于他这几年的成绩。

希望芳华的好口碑能让他扳回一城。


芳华首先是一部青春片,虽然不是校园题材,但它符合了所有带时间跨度的青春片的公式:

让一群美貌的少男少女们,在最情窦初开,血气方刚的年龄,生活在一起,并从事一些精神层面的,非生产性的活动。无限美好。但这样的集体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世俗生活的慢慢入侵,最终土崩瓦解。

繁华落尽,可忆不可追,这就是青春。

放在红楼梦里,就是贾宝玉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大观园里,吟诗作画。

放在芳华里,就是刘峰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文工团里,唱歌跳舞。

放在那些年里,就是柯景腾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XX高中里,考试。

放在致青春里,就是郑微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XX大学里,恋爱。

放在小时代里,就是林萧和美丽的少男少女们,生活在静安区的别墅里,装逼。

而所有这些作品,最后都有乌托邦的解体。最终十二钗们各有命运悲剧,芳华里文工团四散天涯,那些年里沈佳宜嫁给了别人,致青春里大家都成了自己当初讨厌的人,小时代最极端,干脆一把火全烧死。

只要有了这个套路,一定能拍出青春情怀。可是有了情怀,却不一定能拍出好电影。以上作品的递减质量就可以看出来,青春片质量要高,要看在这个套路以外,又加了什么东西。

芳华加的,是时代和战争。

芳华的三条主线里,从完成度和意义上来说,萧穗子<何小萍<刘峰。

萧穗子的这条线是最典型的伤春悲秋青春文艺。就是懵懂纯粹的初恋,敌不过世俗和门第的婚姻选择。可能是因为钟楚曦太美了,而且她是严歌苓的化身,所以给这条线加了很多戏。但这条线确实拉低了电影的质量,又或者说,这种不咸不淡的悲伤,以同等的戏份放在何小萍和刘峰的残酷人生面前,显得不合时宜,甚至矫情。

颇有一帘幽梦里刘德凯对萧蔷呐喊的味道:“你只是失去了一条腿,可紫菱呢?紫菱失去的是她的爱情啊!”

何小萍的这条线则代表了真正的青春的残酷。何小萍让我想起了青春期里的很多很多人,她们没有什么大毛病,但是很不幸地,被卷入青春期“群嘲”的漩涡中心,不得翻身。

初中的时候班里有一个女孩子,被封为“班花”,原因并不是她漂亮,相反地,她在花季年龄长了一张老太太的苦脸,而且学习不好,没有老师保护她。于是,好像是从哪个很调皮猥琐的男生嘴里,给她封了一个反讽的“班花”,而这个说法竟流行开来,形成一种群嘲合力,压得这个女生整整三年不得翻身,只要有人谈论起女生的容貌问题,她的名字就会被遛出来,引发一阵哈哈大笑。也有人试图为她说话,但是一定会被某些混蛋男生一起起哄“你是不是看上我们班花了?”“你是不是想和班花比美?”后来这个女生三年都低头做人,好像没有人听过她讲话,没人留意她中午和谁一起吃饭,最后随着毕业,她也一起消失了。

所以看到有人说,宿舍讨厌何小萍的动机是什么?这也太没来由了吧?

真的就是没有来由。

每一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青春期找到一个被群嘲和霸凌的对象,有的被欺负丑,有的被欺负娘娘腔,有的被欺负穿衣总是脏脏的,他们陷入了中学里的地狱阶层,无法拥有自尊,无法交友,无法仰起头做人。而他们何错之有呢?这点小小的问题,甚至都不是问题,真的有必要付出整个灰暗青春期的代价吗?

无非就是有人因为看不惯而起头嘲讽了一个人,这种群嘲随着起哄渐渐成了集体的一种强大意识,没有人敢为群嘲对象翻案,哪怕内心里不认同这种群嘲和霸凌。因为一旦出头,你和群嘲对象一起,成为了集体的敌人和异类。

本应该是很美好的一幕,她们却在疯狂抹黑另一个人

何小萍就是这样一个倒霉的人。她有错吗?她没有。可是青春的集体在寻找一个嘲笑和攻击的靶子,她不幸被选中了。

而萧穗子就是我们自己。我们的清醒的良知告诉我们,这是错的。但我们不敢为她出头,不敢为她成为集体意识的敌人。所以我们自己有善心而无义举,眼睁睁看着霸凌这样发生。眼睁睁看着青春期的阴影毁了她的一生。

这个时候,刘峰出现了。刘峰是唯一一个对何小萍表现出善良的人。

电影里说“从未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真正的善良。”如果刘峰没有帮助何小萍,那么他只是一个烂好人。可是在大家都不愿意和何小萍做舞伴的时候,他带着腰伤挺身而出,让我相信了他是真正的善良,真正的赤子之心。

我们都低估了帮助何小萍的代价。帮助萧穗子,帮助林丁丁,对于集体来说,那是一个加分项,因为她们是集体的宠儿。可是帮助何小萍意味着,刘峰非但不会因为对弱者施以援手而获得任何赞赏鼓励,反而会和她一起卷入嘲讽漩涡。这样的代价,萧穗子付不起,可是刘峰敢站出来。后来,刘峰确实因为帮助何小萍被好事之人一起嘲笑了,可他无怨无悔。

何小萍非常清楚刘峰为她付出了什么。所以她是真心感激。

刘峰落难的时候,只有她站在他身边。曾经的战友对被指控“耍流氓”的刘峰避之不及。只有何小萍,为他勇敢喊出:“刘峰!我明天来送你!”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何小萍同样愿意为了刘峰,成为集体的敌人。

在我眼里,真正青春的侠骨豪情是“刘峰!明天我来送你!”而不是平日里看似干练爽快,出了事全部选择自保的那群人。

那么,走出文工团的刘峰呢?刘峰这条线更加残酷,它在讲述时代的残酷。也正是因为这条线,芳华彻底和其他小情小爱的青春片拉开了差距,显得更荡气回肠。

刘峰的故事,核心是“错付”。他把爱情错付了林丁丁,这还是小事。可是他把青春错付了时代,这影响了他一生。

在他成长的年代里,他灌输的价值观是学雷锋,做好事。他做的很好。后来他上战场,抛头颅洒热血。他也做的很好。他在自己当下的时代里,拥抱了每一个被鼓励的价值观,可是当下一个时代来临的时候,他之前所有的牺牲和付出,都让他变得更惨了一点。

像何小萍一样被集体排斥,可能只是青春的噩梦。可是像刘峰一样,明明此时此刻,在最好的青春里付出了所有努力,却被下一个时代抛弃,这是每个青年的人生噩梦。

刘峰的这条线是带有普世性的。冯小刚拍了他那个年代的刘峰,但每一个年代都有自己的刘峰。

在当下,我们可能知道什么是对的,可是以数十年的岁月记,我们真的不知道什么事对的。

有的刘峰投身了制造业,被产业升级抛弃,

有的刘峰,投身了零售业,被电商时代抛弃,

将来也可能有刘峰,投身互联网,被产业退潮抛弃,

也可能有刘峰,投身了自媒体,被流量转移抛弃,

也可能有刘峰,投身房地产,被泡沫破裂抛弃。

我们可能即使拼尽努力,做了力所能及的所有正确的事情,我们依然可能是下一个时代的弃儿。这是刘峰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残酷。

芳华里的刘峰只是输得最惨,遇到了战争,输掉了最多筹码。年轻人不要以为谁都有机会从头再来,青春和最好的年华只有一次,输掉了这一次,可能就再也追不上了。

所以,《芳华》的意义是什么?我很想说,不仅仅是怀金悼玉。但是电影确实没有办法给出更多指引性的东西。

我们心里很清楚,无论如何时移世易,每个年代都一定会有自己的何小萍和刘峰。不如用一部《芳华》,记录下最美好的他们,年轻过,燃烧过,努力过,爱过,也被践踏和抛弃过。

我们无力去改变任何已写就的命运。记录和赞美一段年华,已经是最大的温柔。

岁月流逝,芳华永存。

——————————本文原载于我的公众号肖恩恩恩恩肖的瓜子社(Sean_lalala),欢迎关注


忍不住来给芳华的影评打补丁。这几天看到的很多问题都很想驳一驳。

芳华好的部分都是严歌苓的,而冯小刚毁了这个作品?

在芳华这件事上,冯小刚和严歌苓没法做切割。采访里,严歌苓说的很清楚,是冯小刚想要拍一部文工团相关的电影,找到严歌苓创作了小说,小说写出来之后,冯小刚觉得不错,严歌苓再来做电影《芳华》的编剧,然后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芳华。小说《芳华》的发行时间是17年4月,与拍摄时间接近,间接印证了这个说法。

既然芳华是冯小刚对严歌苓的邀稿,那芳华的创作一定是两人要事前明确好大方向的。否则严歌苓写出了一个冯小刚不想拍的故事,这次邀稿就失败了。而严歌苓作为电影唯一的大编剧(还靠芳华提名了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在芳华小说到剧本的改编上怎么可能毫无发言权?所以从小说到电影的创作,这两个人都是共同体。

现在小说《芳华》和电影《芳华》之间的差别,很大程度是艺术载体的不同决定的。文学作品的受众偏知识分子,规模小。院线大片的受众偏普罗大众,规模大。这两者的不同决定了,审查尺度和描绘重点都会有差别。

畅销书的改编尚且会有轻重取舍,更何况题材敏感的严肃文学。

相反的,有一件更说不清楚责任的事情,可能和严歌苓有关,就是本片最失败的一条线,萧穗子的戏份。萧穗子作为一个线索人物,非但没有成功串起主线,还把叙事打乱,用糟糕的感情线拉低了全片的厚度。当然很大可能是因为冯小刚要用萧穗子歌颂青春的美好。可是萧穗子就是严歌苓在芳华里的化身,如果是因为她对这个角色情有独钟呢?谁知道呢?

冯小刚和严歌苓在芳华里是共同体,不可能做切割。更不可能把功劳都给严歌苓,把失败都给冯小刚。


芳华的意义?

除了萧穗子浅薄的感情戏和她背后代表的阳光灿烂的文工团生活,芳华最被嫌弃的地方,就是很多人内心里期待的批判落了个空。

首先,电影里非常明确地保留了刘峰的触摸事件,这个事件导致刘峰直接跌落神坛,被送去了前线。完整地叙述这个事件本身,就是批判,不是吗?

不过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此处删除了一场戏,“昔日战友集体举手批斗刘峰”。这一幕在预告片中出现过,可见是拍了的,只是在正片里删除了。这个本应该是最具有代表性的批判和反思段落,被剪掉了,导致了批判力度大减。为什么被剪掉了?可以自行脑补。试想没有了揭发戏的霸王别姬,精彩度会降低多少。也可以借此联想一下如果刘峰的批斗戏没剪,芳华可以提升多少。

除此之外,芳华触碰越战题材,肯定了战士们的英勇,视觉化了这场战争的残酷,对当时的作战环境,军备都有描写,刘峰救人,何小萍陪伴临终战士两场戏落在了反战而不是作战上,还借刘峰带出了老兵们的战后人生等等。这难道不都是重要的意义吗?又为何视而不见呢?

毕竟时代不同了。即使八九十年代的张艺谋陈凯歌穿越到今天,我们又有多大可能性在电影院里看到大规模上映的《活着》和《霸王别姬》?


芳华是不是特殊年代的致青春?

芳华当然比不上红楼梦。可是红楼梦,芳华,那些年,致青春,小时代,都是青春片。芳华是特殊年代的致青春,再正常不过,甚至这就是它的创作初衷。就连每次红楼梦重拍,普通观众最关注的也不是封建大家庭如何衰落,而是新选的宝黛钗是否美丽生动。红楼梦无限美好,可是普通观众也还是首先把它当做高级的青春片看的。观众看了红楼梦,也不曾说曹雪芹在怀念封建时代的美好,而是怀念青春的美好。这一点放在芳华身上也适用。

所以拍成青春片,一点不丢人。这不应该是被挑剔的理由。


为什么明明看到电影有这么多问题,还是打四星?

芳华有很多问题,可是芳华也有很多优点和好处。而这些优点和好处在我眼里更有价值。

想给一个电影挑错很容易,因为一部电影只要看的人足够多,一定能找出问题。电影拍到面面俱到,是功力,也是运气。所以很多大导演有的作品能做到无可挑剔,有的则不能。这再正常不过了。

一个风帆,即使它有很多洞,只要够大够结实,依然可以远航。而一块小布条,即使再完美无缺,也无法去替代风帆。


冯小刚的个人形象

严歌苓的作品也不是第一次搬上银幕。可是之前却很少人说,《天浴》的好是因为严歌苓而不是陈冲,《归来》的好是因为严歌苓而不是张艺谋。很多人对冯小刚怀抱敌意,这种敌意也多少影响到了芳华的评价。

冯小刚的个人形象问题有两点。

首先,作为一个导演,他不应该有这么多幕前形象。

张艺谋的人格是什么?陈凯歌的人格是什么?这十几年来已经渐渐模糊了。我们只知道他们是大导演张艺谋,大导演陈凯歌。他们老老实实在宣传期介绍自己的电影,但他们不会传达给观众他们作为“人”的喜怒哀乐和个性态度。他们选择让自己的艺术形象居于台前,而让自己的真实人格退居幕后。上一次陈凯歌没有绷住是骂恶搞《无极》的胡戈“人不能无耻到这种程度”,遭到全网群嘲。

自此之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陈凯歌”的喜怒哀乐和个人态度,只看见一脸憨厚介绍自己电影的“大导演陈凯歌”。十几年后,当初的风波渐渐散去。不管他现在的电影质量如何,关于陈凯歌本人的嘲讽已经全部散去。

而冯小刚这几年炮轰万达,炮轰观众,炮轰影评人,他完全不顾及自己的个人形象,这无所谓。可是他的电影全部都是和他的个人形象深度捆绑的。不顾及个人形象的行为越多,连累影片评价就越多。

甚至于,他个人越活跃,大众对他个人经历和性格的兴趣越浓厚,通过他的个人经历和价值观去臆测电影动机就越多。以至于,本来由于上映删减而牺牲的电影寓意,也变成由他的审美和价值观背锅。

再其次,冯小刚身上带有非常浓厚的“创作者的傲慢”。

他看不起影评人,看不起观众,更深的原因在于自己心里,他是拍电影的,影评人和观众是看电影的。他是创作者,另外两个是消费者。拍电影多难啊,看电影和评论电影多容易。

在社交网络时代,和他正好相反的人是李安。李安一方面成绩过硬,另一方面,他向外传达的,是“创作者的谦卑”。李安很爱谈自己的价值观,但从来没有大导演的居高临下,而是反复在传达,“我做的还不够好”“我一直在提醒自己不要……”“我希望自己将来可以……“李安的电影才华毋庸置疑,可是他一直在展露自己柔软和谦卑的一面,是大家心目中更为欣赏的创作者态度。

而以上所有这些,都是电影以外的东西,应该和电影评价分开。不应该评价芳华第一件事就是揣摩冯小刚为什么拍这部电影,冯小刚这场戏以他个人的经历在想什么,高级不高级,猥琐不猥琐。这通通不公平。

这个芳华的宣传期,冯小刚出人意料的安静。至今没有惊人之语,或许从潘金莲炮轰万达的事件之后,“冯小刚”这个形象,也开始渐渐散去了。

——————————本文原载于我的公众号肖恩恩恩恩肖的瓜子社(Sean_lalala),欢迎关注

 短评

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7分钟前
  • 西楼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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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

9分钟前
  • 小心和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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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乐简直要打500颗星。这电影我妈不带我外公外婆去看的话他们当年就是白在军属大院见证文革了。节奏和情绪在剪辑上有些脱节不过还是有被感动到。一镜到底的战争部分略乱略啰嗦,但整体瑕不掩瑜。坐我旁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国男孩哭了。最喜欢的角色无疑是穗子。我对军旅题材的作品是没有抵抗力的。

11分钟前
  • 蓝色波丽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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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抱希望 却意外惊喜 剧本依然很严歌苓 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红布黑布白布的符号堆砌 一代人的青春与主旋律的结合 冯导这几年感觉学了很多 炫技般的长镜头运用 丛林枪战长镜头真的太厉害 有几场戏真的想拍手叫好 缺点还是过长 有明显可删减的部分

13分钟前
  • MR.Char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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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现在严歌苓的小说,但喜欢由她小说改编的电影。好看。

16分钟前
  • 邓安庆
  • 力荐

贩卖几代人集体回忆的流水账,冯小刚讲故事的能力直线下降啊,只能靠年代符号来缅怀“善良”了。陪母亲大人看的,她要给五星我要给三星,结果就是被平均(就像里面每个人的戏份一样)...🙄

18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推荐

7,冯小刚这次应该是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更真实的感情共鸣。故事可看性不错,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也成为主要加分项,片子拍得非常漂亮。

22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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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剧本是很严重的硬伤,用女二的第一人称讲别人的故事,导致最后没有哪个角色的形象足够立体。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是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很有共鸣,让我们看到一个特殊的时代,看到那代人信仰的幻灭,故事里没有敌人,但敌人又无处不在,好坏善恶都只是一线之间。这部电影里,最好的肯定是配乐了。

24分钟前
  • 亵渎电影
  • 还行

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是个很好的落脚点。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25分钟前
  • 木卫二
  • 还行

敏感题材更像噱头,包装着一个中老年气味的回忆录。如果彻底变成一个回忆青春的私人叙事也可以,又或者干脆变成对特殊时代的见证与反思,冯小刚哪边都舍不得放弃,变得互相冲淡。战争空留场面,不能追究,“十年”只做背景,也无法深入,最深入动情的是开头文工团内的那部分叙事,残忍被忽略,只剩明媚

27分钟前
  • frozenmoon
  • 还行

到广州美术学院讲座,在大学城的巨幕影院里欣赏了它。“青春芳华”与“历史盲点”的光芒抵消了剧作和处理的上的一些短板,使影片《芳华》充满了感情与力量。在如此娱乐至上、虚无历史的潮流中,冯小刚导演的不懈坚持与努力格外令我钦佩!

28分钟前
  • 谢飞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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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问题出在导演在给作为主角的文工团群体持何种态度上投了弃权票。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前半部已被成功塑造为坑害好人的作恶者,在后半段试图以依依惜别怀旧战友情感染观众,只能彻底失败。

32分钟前
  • 红胡子
  • 还行

能抱抱我吗?

36分钟前
  • 朝暮雪
  • 推荐

最近的影片都是「虽然我哭了还哭的很惨但我没法把票投给你」的类型

41分钟前
  • 琦殿
  • 还行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适合带长辈们看,或许多少年后,就没人再拍这样的电影了…后面半小时泪弹太足,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43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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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漫漫,芳华刹那,青春是独舞后的重生,是撕碎的心动诗行,是泛黄的破碎照片,是物是人非后不曾遗忘的气息面容,青春的热血涂洒在特殊年代,以平庸个体嵌入历史图腾的方式,呈现诗意浪漫与残酷幻灭并存的质地;前后影像基调对比明显,战争长镜调度出色,情怀满溢不觉煽。

47分钟前
  • 欢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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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的最佳作品——也就这样了吧。道具、美术都让人感动地细致,但各种柔光滤镜让人倒胃口,一个又一个华丽丽的长镜头,但人物的脸谱化让人没法忍。冯是大陆导演中最擅长市民情节剧的,但过分沉溺于草民被时代巨轮碾压的悲情,却无力反思巨轮本身,这使得他的电影始终讨巧有余,力度不足。

52分钟前
  • 风间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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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54分钟前
  • 杨迪
  • 力荐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57分钟前
  • 大奇特(Gri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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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好看。隔着岁月往前看,许多人和事儿加了青春的滤镜,都深沉到不像话。年轻人美好又残忍。美好是因为心眼不脏,残忍是因为对别人的善良难以感同身受。那一代人把芳华给了时代。由衷地希望我们这一代人能多留些芳华给自己。

59分钟前
  • 宋小君
  • 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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