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乱谈半生缘之小说与电视电影版
原名十八春的半生缘是张爱玲小说中最具言情小说形式的一部。尽管其实质仍一如她其他作品,浓郁的一片苍苍悲凉。但至少,曼桢与世钧的爱情跳脱出来,成为一抹亮色。尽管这亮色最终仍被黑暗的底色吞没。
个人认为,十八春小说原著,张爱玲在写到曼桢世钧重会时,就有点无力为继了。她不知该怎么处理人物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于是将东北解放区作为一个新天地,打算让曼桢世钧慕瑾叔惠等人去那里寻找新生。故事在电影院里生硬地收尾,埋下了一个曼桢慕瑾将会结合的线索。这部小说好似成稿于五十年代初,不知张爱玲作此收尾是否有特殊考虑。但实际上,他(她)们的灵魂和热情已经被漫长的十八春吞噬,再也无法支撑起这无趣的人生。张爱玲作出展望未来的姿态,但实际上,她是一个活在过去的人,未来仍在黑暗中。
不知是否与张爱玲的个人经历有关。张小说中,鲜有可爱的人物。她笔下的男人女人们,是一群时时刻刻被物欲情欲折磨,被琐屑庸常人生捉弄,同时又在互相折磨的可怜又可恨的人。她笔下的亲情是压抑冰冷的,她笔下从来没有友情。她唯一不曾否绝的只有爱情。尽管这爱情也总是昙花一现地消失在虚空里。她冷冷地隔着玻璃罩俯视着芸芸众生,没有一丝一毫悲悯。她看透了人生,便转手将人生的灰色一点一点展开给她的读者。在十八春原著中亦如是。
再谈许鞍华的电影版与最近播出的电视版。电影版砍去了原著的枝枝蔓蔓,只保留了主线,基本上体现出了原著的灰色精神。例如,影片以曼桢和世钧在小酒馆的重逢结尾,随着曼桢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我们真的回不去了”,镜头惘然地推移,没有感情地扫过人来人往的小酒馆,在苍凉的音乐中影片戛然而止。(好久没看,细节有些忘了。第一次看时我大一,坐在没有几个人的电影院里,泣不成声。)
电影版是减的艺术,电视版是加的艺术。(我才零零碎碎地看了几集电视剧,说说片段印象。)与电影相反,电视版发掘一切可能发展成情节的线索,尽其可能地使故事充满枝枝蔓蔓。例如,在原著中基本上只出现过两三次,连名字都不曾提到的曼桢做家教的杨姓人家,被发展成一个富商,一个对曼桢世钧爱情发展起到很大推波助澜作用的第三者。曼璐也一扫原著中角落里过气舞女的阴霾面孔,翻身成为一位泼辣能干的贤内助,开展了一段多姿多彩的创业故事。
除此之外,考虑到观众的口味,电视版半生缘被温情化了。尽管依然保持着悲剧故事的面目,但它不再是灰色的,沉重的,令人窒息的。和电影不同,电视剧里的人物不再是阴沉的绝望的注定被人生一步步推入深渊的,他们有了积极的态度和可爱的面目。
从选角来看,电影版曼桢是吴倩莲,她有着凄苦的面相,眉梢眼底尽是把握不住幸福的无奈。而电视版曼桢是林心如,有着富家女的甜美气质,让人不忍把她和不幸联系起来。两个人的表演也很不一样。吴倩莲能很好地传达出原著中曼桢那种孤苦倔强的气质,似乎与甜蜜的爱情无缘。而林心如不同,她仍然秉承琼瑶戏女主角的纯洁浪漫,对人生的苦难绝望似乎毫无认识,唯一的打击似乎只来自爱情的小小波折。这多少减弱了电视剧的悲剧性,因为林心如往那一站,总像个幸运天使,使人觉得她会像琼瑶小说女主角那样注定最终会有幸福。
世钧自始至终只是个软弱的随波逐流的男人。他一生唯一的华彩部分就是与曼桢的恋爱。电影版的黎明勉强可以接受。电视版的那个男人太丑。(在这里我要插一句,这个男人鼻孔太大,嘴唇太肥,皮肤太黑,没有丝毫富家子弟或知识分子的气质,中国帅哥千千万,却偏选了这么个家伙来败坏我看电视剧的胃口。)
电影版曼璐是梅艳芳。她的身份经历和曼璐倒真有几份相似,那种风月场中修练多年的老辣传达得恰到好处。而电视版曼璐蒋勤勤尽管有一张悲苦的面孔,却稍缺风尘味。
倒是祝鸿才,原著中写他长相似鼠,电影版的葛优还有点靠谱,而电视版的他却像个北京老爷们,有了粗犷的风味。举动言谈有时十分可爱,不再像原著中的萎琐不堪。
还值得一提的是叔惠和翠芝。原著中的叔惠十分不可爱,对一切似乎都不上心,心不在焉地与世钧曼桢交往,心不在焉地跑到南京打乱了翠芝的心,又心不在焉地去延安投靠革命,一句话,面目模糊且无趣。他在世钧与两个女人的交往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却始终只是个影影绰绰的陪衬。电影版本着简略精神,对他的处理更是无味。而电视版中,他看重友谊,对人仗义,爱上翠芝却因为齐大非偶而默默掩饰这份感情。翠芝在原著里是个完全不懂人生不懂感情的大小姐,还完全莫明其妙地爱上了叔惠,在电视里却变得很有手腕八面玲珑,并且一往情深地爱着世钧,尽管她呈现出用小手段从曼桢那里抢走世钧的倾向,但还是比原著和电影版里的翠芝可爱无数倍。因为,这里有活泼泼的生命,而不是原著里那种在命运的巨手中连挣扎一下都不肯的迟滞颓然。
因此,作为一个喜欢看俊男靓女悲欢离合充满滚滚红尘的庸俗观众,我喜欢电视剧版半生缘。它平庸而丰富,试图用大红大绿淡化人生绝望的灰色。我喜欢它,正如喜欢尘世间一切描画得当的美女的面孔。
2 ) 转叶倾城《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
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
叶倾城
有时会想,曼桢的噩运是注定的吧?她爱上了,世钧这样无用的男人。
慕瑾到顾家做客,曼桢热络地招呼他,发现灯泡不够亮,要换,亲昵地唤世钧:“你帮我抬一抬桌子。”是慕瑾抢着和世钧两人抬桌子,也是慕瑾忙道:“让我来。”还是曼桢爬上去了。
在物业服务不太普遍的时代,说到结婚的好处,其中一项就是:有人给换灯泡和保险丝了。而三十年代的上海,两个大男人在侧,灯泡居然是一个小女子换的。这是她的能干,也是他们的无用。整部《半生缘》里面,这时候,能够屁颠屁颠、一跃而上“我来我来”、拼死拼活爬上桌子换灯炮的,大概也就是祝鸿才吗?他是一个最卑微可耻的人物,可是——至少他有这点儿用处吧。
世钧从来都没用。他们刚认识,曼桢曾经托他找个兼职,世钧向她注视了一会,微笑道:“那样你太累了吧。”到这里为止,“他替她留心了好些时,并没有什么结果。”两个兼职,都是曼桢自己找到的。
到最后,经过这么多年这么多事,他知道她的全部痛楚,大概也只会这样向她注视一会儿,而无能为力吧。他有老婆孩子了,他这一生不曾与命运抗争过,这一次也不会,他是她的爱人,但也的确是一个营营役役的小人物。他成为一部爱情小说的男主人公,实在不因他有何过人之处,只是她青眼相加。她的爱让他的人生不至空乏至芜,而他,接受了这爱,却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成全她。曼桢说:“我们回不去了。”是太了解他于是饶过他了吧?未必真的回不去,如果她遇到的,是另一个男人。
曼桢这样的女子,如此柔弱而强壮,像在风中被吹得低低弯腰却永不断折的芦苇。关于命运,她承接一切,在家庭中,她是好姐妹,在工作中,她是能干的职员,浩劫里她不寻死,只是苦觅一切坚壁上的缝隙,生出根叶。她卑微如尘,强大如宇宙,她就是最寻常也最能干的中国女人。我的母亲,我的姐姐,我的女同事,我的女友们……都是这样。
而世钧呢?套一句赵辛楣说方鸿渐的话:“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百无一用是书生,世钧甚至连书生都不是,进不能打天下,退想不起换灯泡——他不是不会换,他是全无意识。
曼桢不知道他的弱吗?也许更因爱生怜,像家常穿的一件宽身袍子,洗过又染,手肘上破了补过,针脚歪歪斜斜,那一记格外青翠的补丁让人亲近,更记得:这是我的,穷三年破三年都是好的。
破衣烂衫,出不得大场面,仿佛这些无用男人。他愈弱,爱上他的女人只能遇弱则强:他没钱,我帮忙赚;他不擅家务,我学做饭;他在社交场合怯场,让我来当那个八面玲珑的王熙凤……但,生命是,盼望清泉,得到的却是狂潮。在人生的诸般危机时刻,那男人,到底能不能够有担当?
仗义每多屠狗辈,读书人也尽有不负心的,可是无用的人,当滔天浊浪拍来,他目瞪口呆,他反应不过来,他进退两难,他不知道做什么好……大浪卷走一切该卷走的,到最后,做什么都没用了。
该不该说,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无用不是罪,只是讨人嫌——而女人,往往要在独力承担一切之后,才醒悟。
3 ) “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
据说当初张爱玲写了顾曼桢和沈世钧三十六年间的故事,但后来缩短到十八年,所以,这个故事叫做《十八春》,又叫《半生缘》。
曾看过一点电视版,并不喜欢。那时候也没看过原著(因为大学前只读张爱玲的散文,她的小说莫名其妙的就读不下去),直到大学读了她的《半生缘》,才开始真正的喜欢。后来老郑曾经在讲张爱玲的时候放过电影版,但因为这片子有两个小时,所以我们只看了个开头。那次课上留了没看完的遗憾,心想以后一定要补上。虽然我只是看了这个开头,就可以肯定,这片子一定已经抓到感觉,许鞍华真厉害。后来下到电脑里,准备看——但看电影绝对讲究缘分,那天没有看下去。今天突然想到,就看了,两个小时也就真的坐得住看下去了。其实算是闷片,不是喜欢的人绝对会睡着。
三人第一次坐在小饭馆里吃饭,曼桢细细地用杯里的水涮筷子,世钧大概就是那个时侯被她吸引的吧,举手投足间暗生情愫,将曼桢递来的筷子直接放在桌上,抬头却看见曼桢将自己的筷子搁在茶杯上,于是赶紧将筷子拿起,同样搁在杯子上。女人若是动了心,还是可以佯装若无其事,但若是男人动了心,如果不是亢奋,就是行动语言迟缓但眼神放光,像沈世钧这样温吞的人,属于后者。记得书里的开头这一段就给我的印象就很深,所以看到电影里,许鞍华能够这样表现出来,让我暗暗叫绝。
世钧看到曼桢的胳膊上有只小虫慢慢爬着,阳光照射在曼桢的胳膊上,好像她的皮肤会发光,他看看曼桢的胳膊,看看曼桢的脸,似乎很想起身轻轻为她拂去胳膊上的小虫子。曼桢的皮肤并不白,金色的阳光照在胳膊上,细细的绒毛也泛着暖暖的光——我想起我初二时的一个场景:那天是周五的大扫除,我和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站在朝北的窗台上擦玻璃,当时太阳正在下山,淡淡的金黄色阳光从西边朝我们洒来,我转头看着女同学的脸,她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看向远方,微微皱眉,手上的抹布却不停地挥动,明显地在走神。但是阳光的照射下,她脸上细细的绒毛以及微微泛着的红晕,还有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那一刻她简直美呆了。自那天更加明白,那种自然地、健康的、无意识的美,有时候真的摄人心魄。
后来三人去公园合照,书里是说世钧要给家里寄照片。因为叔惠和曼桢之间并无情愫,所以笑闹起来也自然,轮到曼桢和世钧合照,开始离得十分远,叔惠不断催促靠近点靠近点,这才僵硬地靠近着,直到最后世钧稍稍倾身将头靠在曼桢边上,但叔惠却说,没底片了,世钧和曼桢的表情,是真切的失望……
若说起两人情感的融合点,大概就是世钧把自己夜里去寻回的那只手套还给曼桢。曼桢一见到是惊喜的:你找到啦!但一转念:他怎么会知道我手套丢了,又是怎么找到的?一瞬间,电光火石,所有情愫在那时豁然开朗,不需要任何表白,一只失而复得的手套足矣。办公室的人都回来了,世钧淡淡的笑着走开,曼桢偷偷握着手套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一直倾心关注的一个人竟然也对自己如此的关注起来。
许多人都不喜欢吴倩莲来演曼桢,我目前还没有想到更合适的,不过如果让李翘来,说不定沈世钧会不知不觉变成黎小军。而黎明是真真切切选对了人,温吞憨厚,痴情却又犹疑,直到最后,不知道他怪的是谁:现在你才跟我说这些,我能怎么办!就这个地方世钧变得我有点不喜欢了,如果我是曼桢,即使有机会,也不愿意跟他回到过去了。更何况,回不去了。黄磊是我一直中意的人,不论他演什么。叔惠和翠珊的关系,电影和书的差别比较大,最后叔惠和翠珊独自在家喝酒的时候,我心想,这边两人和那边两人不如做个了断在一起算了。梅艳芳演的曼璐真传神,特别是在事发之后,她来到曼桢的房间,佯装生气将祝鸿才数落一番但其实不动声色夸赞一番,一颦一笑佯装地很自然。而祝鸿才是我爱的葛大爷,李立群的舞台剧功底不容置疑,但祝鸿才被他演的俗气了些,像个土大款,葛大爷给我感觉气质很对,而且不同阶段的转变也很自然,特别是最后:过去的事,怨我,你别恨你姐了。祝鸿才就是给人一种没法长时间恨他的感觉。
最后,突然想到张豫瑾有句话很厉害,它直接将曼璐的最后一点希望扑灭,这句话是:“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曼璐得知张豫瑾来家里了,几乎是跌跌撞撞地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去找他,因为当初这个男人因为别人对她出言不逊几句,就能大打出手而受伤,当初的分手是因为曼璐不想拖累张豫瑾,曼璐天真地以为这些年来张豫瑾的未婚真的就是因为自己,她以为只要她的手一挥,张豫瑾就可以立马回到她的身边忠心耿耿。
太天真。
4 ) 放下了原来更伤感
书,十八春,看过好多遍,每次小心翼翼设着防,生怕被张先生拐进她的伤感里,每次还是会长吁短叹,即便当时小小年纪也跟个小怨妇似地咒骂梅艳芳和葛优,满脑子都是如果……要不是……的假设。
看完碟反而放下。电影里的葛优没有书里那么让人讨厌,看书的时候恨不能掐死他和曼露,恨得咬牙切齿——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大了缘故,电影里这对黑夫妻甚至比世钧、曼桢还要可爱一点,真实一点,人性一点。
或许是因为电影太过于主干,没有了那些枝枝蔓蔓让人窒息的牵跘。
小时候的梗在心头的东西突然放下了,觉得还是性格的悲剧。两个人的性格使然,那些强戏剧的百转千回不过多了些凄怆。
没有葛优、梅艳芳,他们还是不会在一起。
是他们自己的原因。
没有了借口抱怨,反而能放下了。仿佛命中注定的不可更改,我们只有顺势接受。
等我放下了,我才发现,我这才刚刚掉进张先生的陷阱里。
5 ) 青天无片云
1997年
我18岁
1998年
我19岁
我,开始看电影了。
自由地看我想看的,电影。
那一年,我看了《女人四十》。灯光亮起,我走出很久,才感觉到,心口紧紧的疼了。晚上,在自己的小床上,暗暗哭泣。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生,可以这么的不美却这么的美。我哭泣,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女人。
2005年
我26岁
在北京
遇到了我二姐
她是我一切女性主题的导师。从张爱玲,到亦舒。从李嘉欣,到梁洛施。她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女性的门。因为她,我才知道古诗的美,因为她,我才知道有个特倒霉的女人叫萧红。也因为她,我有了今天的一切。可能还会有未来的一切。
在那几年,很多个无所事事的下午,我跟她,踱着步子,聊着。记忆里,她的手里总是捧着升腾热气的茶杯,映的她的脸,落在今天的记忆,有一种梦幻般的水汽。
我跟她很不同。
如果她是粉色的,我只能是棕色。
如果她是蓝色的,我只能是红色。
如果她是一杯红酒。我,就是那碗褐色的醋。
我跟她,很不同。
有很多时候,我觉得她才是一个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
很多时候,我觉得,上天似乎给她的不够多。
但是,无论如何。
我知道。
她就在那里。
不曾离开。
每每回头。
知道她在。
这颗心就有种活在人间的温暖跟温柔。
是的。
她是我的小伴儿。
我看过《半生缘》很有些年头了。
但是没走心。
对于一个满心都是朋克,都是机车,都是美国色彩的女孩。这故事,黏软,憋屈,不美好,很下里巴。
但是在某个日子里。
二姐跟我谈起了世钧。
我又在多年后的某个夜里再次看了这部电影。
泪如雨下。
但人生的愁苦,永远都在岁月的背后。
年轻不是财富。年轻,只能用来挥霍。
如今。
我步入中年。
身为人母也为人妻。
百转千回一番。偶尔坐在寂静里。也会想起很多。
比如北京夏季的暴雨。
比如夜晚的破旧车站。
比如家乡的小河边。
比如那些躺在二姐床头的小时光。
……
当年,何曾珍惜过。
大把的青春就那么过去了。
很多年后,我才懂得。什么是女人。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自己曾经多么张狂。
做不到任何事。这才是人生。
当并不那么高贵优雅的曼桢遇到世钧的时候。
卑微的小女人渐渐的发现,原来这个世上,会有个男人,真的对自己好。淡淡的好着,细水流长,家长里短。
原本她跟他,都是那么淡淡的好着。就像那各自低头的嘴角笑容。你说不出什么精彩,却那么真实。
原本这样的故事,就是寻常。过起来日子,生孩子,照顾家。岁月会静悄悄的带来一切带走一切。
可是,那就不是电影了。
正如她同自己说,我想每一个人到老都总会有两三件事情可以拿出来讲的,如果我跟世钧真的结了婚,生几个孩子,那一定不会是个故事了。
年轻的时候,看不起曼桢。
觉得如果是我自己,拼了死也要活出个自己。
可是我又错了。
怀胎十月。又岂是一死了之一走了之。
人总是经过一些才会明白一些。
人总是不得不接受之后才学会接受。
曼桢也曾经想过,有朝一日,倾倒而出。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给他。为什么?因为觉得这个世上,有个人,真的对自己好的。这种好,可以托付,可以,生死依托。
那股劲,可想而知。
一个受尽委屈的孩子全部的渴望以及出路。
然而,时光会抹杀一切。
人生往往如此,你以为你可以,但是,你不可以。
如今再想曼桢。
却是她生儿之后那副低眉顺眼的好样子。
见到世钧。没有激烈的情绪也没有什么爱恨。对,就是见到你。对,就是我还在。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的。
过期了。过去了。
人还是那个人。
但也不是那个人了。
所以。
今天,我才懂了。
是真的,回不去的。
在那间有些吵闹的小馆。
她跟他,生死有命。即便面对面的坐着,也再也不是对方的那个人了。
爱过的人。我们不能看着他死,看着他活。未曾共同经历的人生,还有什么值得留恋?
正如那日感动我良久的歌词,还未与你饮过冰
人,不可能做自己。
我们艳羡一些人。
甚至恨一些人。
其实想一想,不过只是我们做不到那种人。
背起一个背包的重量,我们不是承担不起。
走一段独自的岁月,也不是过不下去。
我们做不到,仅仅就是因为,我们还不那么想做到。或者,我们没有信念做得到。或者,我们早已经知道了,做得到做不到,根本没差别。
有时候看到很多女人。
过着各种生活。
有人喜欢说快乐的事儿。
有人喜欢说不幸。
想来想去。
生活还有别的什么呢?
吃饭睡觉。
睡觉吃饭。
有时候,我也想生命的价值跟意义。
什么叫做价值呢?
你为别人带来的那一切么?
跟自己有关吗?
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虚名吗?
或者是那些闪闪发光的生活呢?
有些事,想一下,就会潸然。
有些路,你转进去就再也出不来。
被拷问的灵魂,不会快乐。
那些道德优越的人,那些施与人恩惠钱财的人。
甚至那些给出爱的人。都像手握皮鞭的行刑者。
其实更多的时候。卑微不是可耻的。
卑微甚至可以让人更真实。
像个乞丐那样的知足安然。
被看不起或者被忽视。
接受生命的一切美与创痛。
接受所有的甜蜜瞬间与长久折磨。
人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平静。
她问他,你好吗?
世钧说:我不好,我只希望你好。
有人说世钧不够好。
有人说世钧不是爱。
我笑了。
知道什么是爱么?
知道什么是爱人么?
就是那个人。
那个你看到他,就知道自己不会孤独的人。
他的好坏,善恶,与人无关。
就算他是个混蛋,暖的,也是一颗心。
这才是爱情。
会换灯泡的,那是楼下的民工。
会挣钱混迹的,那是隔壁的酒保。
那都不是唯一的恋人。那是旁人的心爱之物。
对于曼桢。
她只是爱着,这样的一个世钧。
而爱,只不过就是寒夜里那一口对方呼出的暖气。
不过就是,黑夜等待,那一眼诚恳的凝望。
不过就是,走过泥泞时握紧的手指。
不过就是,明知道不够好却依旧觉得好的,那一股子,浓香。
曼桢写给世钧的那封信:
世钧,我要你知道,无论是什么时候,无论是什么地方,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在等着你,总会有这么一个人的。
6 ) 新不了情
我想每个人到老都总会有两三件事请可以拿出来讲的,如果我跟世钧真的结了婚,生几个孩子,那一定不会是个故事了。最后她站在晚风中幽幽地说。你没有哭,虽然你想。你只记得那一晚夜色阑珊,而你觉得有点儿冷。
张爱玲的小说原著,原先是叫《十八春》的,后来改了《半生缘》。你并不喜欢被叫作文艺青年,就像有人说你好乖哦的时候其实你很想打扮成少年古惑仔。可你还是看了许鞍华的电影,一张斑驳的旧碟片。
你太心软。你是从来不曾喜欢过黎明,你知道香港那四个大叔,他们的名字总是被很尴尬地维系在一起,你知道勤奋的三好学生刘德华,你知道舞王郭富城,你也知道模范奶爸张学友的一箩筐情歌,你却不记得黎明。可当你看到他披着风衣系着围巾站在风中,憨厚,腼腆,还有木讷,用夹杂港味的文艺腔对吴倩莲说,我只要你幸福。你突然对他产生好感。
吴倩莲你是喜欢过的,她是陈玉莲、钟楚红、李若彤那样的女子,并不是举世惊艳,但是耐看,但是动人。
还有那个,和哥哥一起去了另一个天国的梅艳芳,她穿艳丽的旗袍,瘦得骨感,又性感得很丰腴,半支烟绕手,烟视媚行,又有柔韧的东西在味道里,如此复杂的意象,红成一朵枯萎的纸花。她心底万马千军,脸上依然平静如初。那是你第一次爱上梅姑,比胭脂扣还要早一千年。
许鞍华。你喜欢这个浸湿着文艺调调的名字,一如张婉婷,一如朱天文,或者还有张艾嘉,后来的黎妙雪。
美女们都跑去看米兰最新款的时尚包包了,留下这些有才华或气质的大龄女文青,捣鼓这些美丽的悲情脚本。所以上帝还是够意思的。
你庆幸,许鞍华不仅拍出了张爱玲的艳质,还拍出了张爱玲的艳骨。不像李安,后来硬是把她的短篇拍得比一根生殖器还要长。
片子最后,她对他说,我们回不去了。曾经有一个女生对你这么说,曾经你也对一个男生这么说。我们回不去了。你还想起那年在阿根廷,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不如我们由头来过。
从前你觉得这两条绮丽短句都让你难过。现在你觉得这两条绮丽短句都让你有一点不好意思。你不喜欢大陆翻译过来是不如我们重新开始,你看粤语字幕,打的是繁体的不如我哋由头来过。
你知道是谎言。所以多年以后何宝荣说不如我哋由头来过时,顾蔓桢答道我们回不去了。你像个蹩脚的三流小说家一样,津津乐道并沾沾自喜这一发现,不动声色地以为别人不知道你的鬼把戏。
再多年后你听到蔡健雅唱,如果你爱着我,而我也爱着你,结果还是有过跨不过的距离,只是离开还依然美丽。你应该哭泣,你却笑了。
你知道你从来就不是他故事里的主角,即使你们有过一场两场或三场的对手戏,你知道那是桥段,是点缀,是花絮,是插曲。多的是一个更爱另一个,两情相悦的终归是道听途说的旧掌故。而已。
长的是苦难,短的是人生。张爱玲这样劝诫你。看掉一部《半生缘》,用掉一纸盒清风,最后你拍拍屁股洗把脸,你和背包得接着上路修行。
怎么可能不遗憾?你没见过他单膝下跪求婚的样子,为你做饭的样子,为你和儿女赚钱养家的样子,老了还爱你的样子……
目前来说是张爱玲的作品被搬上大荧幕中表现最佳的一部,演员的选择气质非常精准
不如电视剧呢,林心如演的更像曼桢= =
最杀人的不是“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是王志文那句“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曼璐一听就彻底黑化,连锁反应毁了一串人生活。爱的往昔,你说不存在就不存在了!只有梅艳芳够张爱玲,长篇小说的脚本拍得太赶
为选角赞一个,黄磊年轻的时候太帅了,不亚于剧中的黎明,梅艳芳戏路太广了,总觉得演什么都是对的
是个伤心故事,但不知为何看到最后都觉得提不起劲,也不知道是因为演员不来电,还是看厌了有钱人家瞎折腾。。黎天王演个温吞的窝囊男人倒像量身定制的似的... 另外,这是个时装大片啊!
多年之后我好像终于知道了从来都讨厌这个故事的原因,一个人可以如此轻易地凭空消失,而周围的至亲甚至都不去深究,只自顾自在脑海中编一个借口,然后继续无事般生活下去。这个版本略去了许多痛苦挣扎的部分因而显得有些轻飘,但光阴流逝的物是人非之感又格外沉重。许多唯有恋人才会注意的细节相当动人,譬如目光悄悄聚焦在手上爬行的小虫。对我而言最好的部分是结尾:咫尺之外,人人都在笑语笙歌,三步之内,你却与他各自落寞。
选角皆入戏出彩。葛优笑起来像猫,不笑像老鼠。梅艳芳“该死!这肉还带血的怎么吃啊!”。黄磊民国一小生。黎明温吞水脾性。民国暮色黄昏里,浮世的悲欢,南京玄武湖清凉山上,荒烟漫草的年头,梧桐将故事染色,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选角非常棒,本以为都不是心中的样子,却在看的时候一刻不能挪开视线。像是读小说时那样想哭,待到结局的时候,还是痛的难以呼吸。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改编至此,我无可指摘
张爱玲的字总是有深深的哀怨…… 深深爱过,重重阻隔,而后终究错过,从此记忆里被痛和酸弥漫。我爱你,无法忘记你,但我们都没有在一起。曼桢说:“人老的时候,总有两三件事情拿出来说的,如果我和世均在一起了,生了孩子,那就没有故事了。”但我们都宁愿我们的爱情中少些故事,也不愿错过你。
“以前我以为我和姐姐不一样,其实我是跟在了她的后面”。真可怕。张爱玲的现实主义作品,电视剧处理成琼瑶味了,电影版许鞍华处理的恰到好处,特别叔惠和翠芝,寥寥几个镜头,却表现出了极汹涌隐忍的感情,有类似体验的人都会懂。黎明版的世钧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我想每个人到老都总会有两三件事情可以拿出来讲的。如果我跟他真的结了婚,生几个孩子,那一定不会是个故事了。」很久以后仍旧是个寒夜,沈世钧才知晓顾曼桢当年的遭难。但又有何用。知道或不知道,重逢或无重逢,终究遍地都是最俗套的,回不去了,四个字。正如小酒馆内人声喧沸。
我们相见是缘,但无份,注定的半生缘
许鞍华拍张爱玲的东西总有舞台感,看《倾城之恋》也是如此,不知是同期录音还是灰暗的色调,或是压抑的灯光?偏写实的处理让这个故事更生活了。最后一场是神来之笔,再也回不去的感情。
#重看#3.5;11年后重温降分,本片最大成功之处无疑是无比妥帖的神选角,堪称张爱玲影视化最完美的卡司;原著底子实在是好,即使许鞍华只是将情节流水化地呈现了一遍,即使没有原著中那句“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在等着你,总会有这么一个人的。”也足够催泪。六人山中行拍得好,各种欲言又止。十年空白后,你望着那个人仿佛演绎梦境般走下楼,唯有“好久不见,你还好吗?”当中分秒的煎熬、心死的绝望、挣扎的重生,通通隐匿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时间残忍而公正的伟大无情力量,更多是由角色本身的悲剧属性固有,而非以影像达成。大量以门缝窥内的镜头,你望见的是一眼也是半生,然后很快一生就过去了,前面也并没有什么路可走。
虽然是改编张爱玲原著,但传达的还是许鞍华的寻根动机,属于她口述近代史作品的序列。在作品整体的立意上,许鞍华是较少见的华人眼界,跟王家卫杜琪峰的香港立场还是区别明显的。演员阵容里除了梅艳芳是配音说的都是国语,能想象说戏上做的很细致,黎明和吴倩莲天台晾衣服,黎明不小心弄掉了袜子又捡起来,状态很自然,整个人是在戏里的,全片演技大体都这种。李屏宾的摄影很出色,用镜近似日本电影,不过丰富的老上海物件、布景给这片子一种侯孝贤早期的乡愁感。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特殊年代人物命运起伏不定,乍然起落无有规制,但这份经历交错心意割舍的决然,是古今一般同
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黎明是真帅,沈世钧也是真温吞。他说有人来抢曼桢也不会被抢走的时候,悲剧就已经注定发生了。两个人在一起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事,就算没有祝鸿才,我也并不看好这种不去争取的感情。顾曼桢头也不回地离开医院的时候,我几乎以为她的苦难就此结束了,文学作品热衷描述的无条件的母爱终于不再出现。但她最后还是回去,我感到悲伤。似乎所有人都是造成这个悲剧的推手,但最大的黑手是时代。女人的性命如草芥的时代,她最大的价值是她的身体。她用她的身体去战斗,她因她的身体而坠落。曼桢是,曼璐亦如是。
浩君,我们回不去了。
我发现以前的剧真的都特别的经典,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梅艳芳的表演,特别棒,里面对情感的表达都是刚刚好,让人看的特别入迷,挺感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