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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公民

喜剧片其它2016

主演:奥斯卡·马丁内兹,达迪·布列瓦,安德丽娅·弗里杰里奥,诺拉·纳瓦斯,曼努埃尔·维森特,马塞洛·丹德烈亚,贝伦·沙瓦纳,古斯塔沃·加尔松,朱利安·拉基尔·泰拉里尼,艾玛·里维拉,尼古拉斯·德·特蕾西,丹尼尔·卡尔吉曼,亚历克西斯·洛佩兹·科斯塔,莱昂纳多·穆里亚,佩德罗·罗斯

导演:加斯顿·杜帕拉特,马里亚诺·寇恩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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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1 15:52

详细剧情

  小说家丹尼尔(奥斯卡·马丁内兹 Oscar Martínez 饰)从刚出道起事业就顺风顺水,如今更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攀登上了职业的顶峰,然而这荣誉却并未带给他满足,恰恰相反,丹尼尔担心名声和财富会夺走他文学创作上的灵感与锋芒。
  一晃眼五年过去,丹尼尔热度不减,邀约和奖项不断,可冷淡而又避世的他只教助手一一回绝。一封来自小镇萨拉斯的信吸引了丹尼尔的注意,萨拉斯是他阔别已久的故乡,如今邀请他踏上故土,接受“杰出公民”的奖项,在未告知媒体和朋友们的情况下,丹尼尔独自踏上了返乡的旅途,在那里,他再度见到了曾经的恋人艾琳(安德丽娅·弗里杰里奥 Andrea Frigerio 饰),如今的艾琳早已经嫁为人妻,而她的丈夫正是丹尼尔的旧友安东尼奥(达迪·布列瓦 Dady Brieva 饰)。

 长篇影评

 1 ) 『悲伤的火烈鸟。』

曾经和朋友调侃过一句,我说我最讨厌「自以为是的大人和颇有心机的小孩。」而这部电影则是放大化了前一种人,章回体叙事结构的阿根廷黑色喜剧一枚,距离布宜诺斯艾利斯七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里,获得诺奖的大文豪荣归故里,等待他的是乡里乡亲各种花样待见,那是「蛮荒」与「文明」的碰撞。

这应该是丹尼尔成名之后最难忘的一趟旅行,他说书中的人物永远离不开那个地方,而他却永远也无法回去那个地方。一个人名利双收后总会有多少自我膨胀吧,二十岁离开家乡,四十年后重新踏上这片土地,就连父亲去世他都没回来过,这次是小镇要给他颁发一个「杰出公民」荣誉勋章,还有讲座、画展评委、雕像揭幕仪式等日程等待着这个文化名人。 回乡之路是一路囧途,一辆破车就罢了,还半途抛锚,无奈的文化人把书的扉页撕下来助燃取暖,而翌日,胖纸司机随意撕下书里的一页拿去当擦屁股的卫生纸,这一刻,我们的主人公丹尼尔一脸尴尬。

住在有着罗马尼亚风格的酒店房间,那山寨风浓郁的颁奖仪式和那个PPT一样的VCR,站在消防车上当街游行,路人很没礼貌的用手机各种跟拍,上无聊的电视的访谈节目,做评委去评判画展的参赛作品却被质疑,还有一场比一场人少的讲座以及那座被泼花脸的雕像和自己真身被丢鸡蛋的惨状,乡亲们不断消费着这位名人为小镇带来的荣耀感,即使故乡愈加惨烈的对待自己,丹尼尔一直保持自己的涵养,谁让人家是个文化人不是。知识分子那种酸臭气和傲娇被这位威尼斯影帝演绎的十分精准。 而年少时的好友安东尼奥娶了他曾经的初恋,也是他抛弃的女人,这大叔各种实力秀恩爱又放荡不羁,一方面展示自己是多么慷慨包容,另一方面却一直打心眼里嫉妒着丹尼尔。自卑混合着嫉妒,酒吧里那段独舞浮夸的不要不要的,而最后狩猎场也是男人之间的「修罗场」,他没有想伤人,只是想证明的不过是自己更威风而已,可惜猪队友让男主直接扑街。

人都有从众心理,这个小镇里真心喜欢文学,喜欢丹尼尔作品的人有几个?当群体中某个人提出质疑,本来热情高涨的拥趸们却可以倒戈相向,实在是忒讽刺了。 嘲讽完乡亲们的愚昧,又嘲讽知识分子的自大;揭露完人虚伪的假面,再揭露人善妒的本性;刚刚让你感受完天大的礼遇和谄媚,接下来就让你感到这世界满满的都是恶意。浮世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是利益熏心了,还是能保持初心依旧?

人最愚昧的就是不自知,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人最邪恶的就是嫉妒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滋生出恶之花,生根发芽,最后蒙蔽双眼。人最悲哀的是无人知晓你悲从何来。 丹尼尔说,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拥有同一个故乡。书中那些故事,不管有没有原型,也许真相并不存在,只有解构和诠释。水池中死去的火烈鸟在片头片尾都出现过,波澜不惊却让人扼腕,所以,有时候困境不是别人带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带给自己的。 结尾新书发布会男主那句反问真是很精彩的收尾。让我想到了《狩猎》最后那个镜头,也是迷一样的望着镜头和荧幕外的我们的交流。拉美人民果然脑洞大,现实主义魔幻风也是黑出天际了。

 2 ) 真相并不存在

要理解这部电影,首先要get到电影中的讽刺。如果你在奇怪电影为什么会有一个喜剧的标签,那也是因为你没有领会到这些细微的而又无处不在的讽刺,而这些细节正是电影的高明之处。

电影的最后,主人公丹尼尔在新书发布会上解释道,真相并不存在,你以为的真相只是人们从自己的角度所做的一厢情愿的解构与阐述,那我就从自己的角度,来一厢情愿的解构一下这部电影

1、丹尼尔为什么回故乡?

看了一些分析,大意是,丹尼尔得了诺贝尔奖后,苦于灵感枯竭、或者辗返于应酬,已经有5年写不出东西,这时正好收到故乡的邀请信,于是借机想要回去寻找灵感。

如果你也出身于一个无人知晓的小镇,应该也会有这种触动,每次回去时,心头总会萦绕着一股莫名的惆怅。故乡令人惊讶的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一成不变,只是在一天天的变得更加衰败。

丹尼尔说,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令人称道的事就是逃离这个地方。一方面,他对这里的人的麻木、愚蠢感到无可救药又厌恶至极。另一方面,这里却是他生长的地方,是他所有作品灵感的源泉,是他无论离开多远也无法逃离的地方。

所以说他对于故乡的情感很复杂。如今人至中年,功成名就,才发觉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割舍自己的故乡,于是就萌生了回故乡看看的想法。由此可见,对于故乡的情感大家都是共通的,而不仅仅是国人所独有的。

至于想回去寻找灵感的想法,我觉得应该是有的,在丹尼尔的潜意识里,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发现或者不愿意承认。作为一个作家,丹尼尔认为自己是肩负着社会责任的,他的责任是关怀这些可怜的人或群体,而不是为了写出好的作品所以来消费他们。他见证了悲剧,并以之为原型进行艺术创作,跟为了创作,而去刻意寻找悲剧,这两者的初衷是不同的。我个人更认同前者,我认为丹尼尔是有着人文关怀的作家。

2、两处狡黠的笑

片中一共有两处狡黠的笑,一处是颁奖时,他讲话后,听众很错愕,继而开始不明所以的鼓掌。另一处是新书发布会,结尾为了摆拍而做的表情,但是这个笑容渐渐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这两处我个人认为都是讽刺。

第一处那个笑容好像是在说,你以为我的讲话只是身为一个作家的装腔作势,故作深沉吗,其实这也是我内心的想法。大家都没想到我会在颁奖典礼上来这么一出,被搞得一头雾水,却仍然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或是不明觉厉的开始鼓掌。笑容里包涵了一些虚荣和戏弄众人的小得意。

第二处笑容其实有着和第一处相似的情感,读者以为我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夸大的艺术加工吗,其实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事。你们以为我回故乡动机是为了新书找灵感吗,其实我只是想回去看一看,没想到真的发生了可供我创作的素材,现实就是这么的讽刺!

当然我也看到有些朋友认为,这两处不易察觉的有些古怪的笑,其实暴露了丹尼尔的本性,他根本就不是世人认为的、道德高尚的谦和的作家,而是自私的,痴迷于创作甚至有些入魔的人。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有两个情节。第一,对于喜欢写作的柜台小伙子作品的认真品读,并对他致以诚恳的鼓励。第二,虽然意识到自己不是救世主,不可能帮助所有不幸的人, 但还是因为有所触动,帮助残疾的小伙子买了轮椅。

所以总的来说,我还是认为丹尼尔是个有着人文关怀的人。当然我也说了,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解读。

3、丹尼尔为什么没有回去为父亲奔丧

丹尼尔刚回到故乡时,为了欢迎他播放了一个介绍他生平的短片,这个粗粝、庸俗,甚至有些可笑的短片,丹尼尔却看的眼含热泪。短片中有一个细节,他的母亲于四十年前逝世,从时间上来看,那基本上也是他离开故乡的时间。

所以我猜测,母亲逝世后,他就离开了故乡,从此以后40年再没有回来过。至于父亲逝世时他为什么没有回来,我想他父亲可能也是他厌恶的故乡的一个原因。(完全不符责任的猜想)

但是这点被罗梅罗拿来批评他,“一个连父亲去世都不回来奔丧的人,我们还能指望他什么呢?”

这个就很常见了,我们经常被无聊媒体误导,拿自己并不了解的事,来评价公众人物的私德

比如说杨振宁那么大年纪了却取个那么小的老婆,要不要脸·····这种。

4、丹尼尔为什么抛弃他的女朋友?

不存在的问题

电影中,丹尼尔年轻时的女朋友不是个招人讨厌的角色,还挺让人喜欢,虽然人至中年,但还是很优雅。

我不认为丹尼尔抛弃了他的女朋友。我们都知道人生总是充满了无奈,阴错阳差

丹尼尔的每本书,艾琳都读过,而丹尼尔谈了几个女朋友,到了这个年纪却还没有结婚。

当你明白了什么叫造化弄人,你就会明白,丹尼尔没有抛弃他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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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有一些细节不甚清楚,比如艾琳为什么开车过来,质问他为何堕落至此。是因为发现了他和丈夫去寻花问柳?还是发现了他和女儿的事?(我认为应该没发现)而丹尼尔说,我根本不认识“他”???

安东尼奥对他的转变为什么这么大,在夜总会的那晚发生了什么?

可能是剪辑的缘故吧

但是写完这篇后,我已经释然了。不要过分的去探究细节而忽略电影的整体性,只要电影所传达的情感、价值领会到了,细节其实不是那么重要

最后再说一些题外话。

残疾小伙的父亲去请求丹尼尔资助一个轮椅时,他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试想之后出了这么一篇报道,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丹尼尔,成功靠抹黑故乡,之后却失去本心,冷漠拒绝同乡小伙,扼杀孩子的梦想。甚至高傲到,同乡好意请他到家中吃饭,也冷酷拒绝。据闻,丹尼尔成名后,父亲过世时也未曾回家奔丧·····如此云云

于是正义的人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开始强烈谴责丹尼尔, 并呼吁大家抵制丹尼尔。如果你爱阿根廷,就不要买叛徒丹尼尔的书。

不转不是阿根廷人!

也许你曾是其中一员

想想身边的新闻吧。

这是虚构的故事,却是现实的写照!

 3 ) 吾土吾乡

男主一开头就表示,他庆幸自己逃离了家乡。之后又提到,他所有的小说都以此为背景,说明他对那里的记忆可谓刻骨铭心。可以说,这些在外人眼中尴尬蹩脚的闹剧,应该早就在他的预料当中。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回去?

很简单,在这里,你才可以做回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人,可以放任自己对着一个粗陋可笑的PPT流下眼泪,可以毫无顾忌地对着乡里乡亲吐槽高大上的皇家科学院,可以真切地重温自己内心的无力和失落——即使你征服了整个世界,你的真爱还是嫁给了村里的土炮;可以听到一个愤怒的美术爱好者兼地头蛇不给任何面子地对着你狂喷,然后提醒你:你爹死的时候,你都没回来参加葬礼。

这些场面绝不会在欧洲任何一个签售会、文学趴和社交聚会上发生。在那些场合,即使有人心怀嫉妒或暗中不满,脸上也会滴水不漏,如同发自内心一样地祝贺你。当然,你也得按秘书和编辑写好的发言稿说话,当好一个举止得体的“文化人”。文明社会的礼仪、规则和界限感能够给人带来舒适和安全,却也需要其中的每个成员小心压抑和隐藏自己的“蛮荒本性”。对作家来说,这并不利于他的创作。当遇到的每个人都笑脸相迎以礼相待,所展示的都是高度职业化的行为和反应,那还上哪儿去找暴烈的人性冲突和真实的内心活动?

所以他还是“自讨苦吃”地回来了。因为只有故乡才会如此——它从来不惯着你的高冷洁癖,不介意当面抠鼻打嗝撒泼打滚,一言不合立刻180度大翻脸。它管不了你如实描写它胖次上的破洞,你也别幻想自己有资格教它做人。如果还能有所谓的“宽容”,那只能是崔健写的那种:我不再爱你,我也不再恨你,虽然你还是你;我没有力气,也没有必要,一定要反对你。

如是,尽管观众们领略了堪称惨不忍睹的南美乡镇风情,各种“蹭名人”的粗鄙举止,还有满满乡村爱情风的老友,但男主的尴尬症似乎不像旁观者以为的那么严重,也没有急于表现出鄙视和厌恶。他心中有数:靠着名利的真金白银,自己在总体上处于优势地位。即便当年的女神,在他面前也不免要自嘲几句。声言“有事罩着你”的哥们儿,其实已经一腔玻璃心。无论可怜之人还是可恨之处,实际都来源于卑微者在光鲜者面前无法避免的自卑和敏感——他已名扬天下,而地球上有几个人会关心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里的谁都是谁?

这样的故乡注定不会像皇后的魔镜,你往面前一站,就一个劲回答“你最牛”,潜藏的羡慕嫉妒恨随时蠢蠢欲动。事实上,乡民们由谄媚到敌意的转折,也与作家内心的转变同步。那些旁人看来庸俗拙劣的欢迎和恭维,还是让他不知不觉中膨胀了。于是当自荐作品的男文青和自荐枕席的女文青出现时,他自然而然地以套路应之,直到发现那是老友的女儿才醒悟过来:在这里,这么干可不妙。

不妙的不止如此——他出于讽刺,执意选广告牌背面的画获奖,结果冲犯了这个小地方的“潜规则”。而他每次摆出那种“认认真真讲艺术”的范儿,都势同火上浇油。人家跟你谈生意,你却跟人家谈人生,这就不好办了。

故事的结局没有意外:文化人最憋不住的就是嘴炮启蒙,最怕的就是动刀动枪。而真实的世界炸起毛来干脆利落,鸡蛋和枪子儿直接就上。你想体验无遮无掩、翻脸如翻书的红果果人性,就别在乎这个了。就像他在野地里讲的那个故事:任何获取都是有代价的。

不管怎样,最后在聚光灯下收获掌声和鲜花的还是他,不是么?

 4 ) 《杰出公民》:难辨虚实的荒诞经历

喜剧的一种高境界,不是嬉皮笑脸、鬼马无厘头,更不是装疯卖傻、嘻嘻哈哈,而是自黑式诙谐和含有深刻的思考意图齐头并进,制造出一种啼笑皆非具有颠覆(反差)性和戏剧冲突的黑色幽默。

通俗点说就是嘴角自然上扬完还能带动有效的脑部活动,这并非易事,一个得放得开(不要有所顾虑),也不能刻意过了头,另外就是能掌握好严肃和笑果间的和谐发展和互补平衡,新片《杰出公民》就是个好榜样。

这片不讲究拍摄技巧和手法,导演没有花多余的心思放在养眼的摄影或是悦耳的配乐上,而是将重点认真的放在了故事本身的构思上,很平铺直叙,以章节体的小说形式叙述,没有半点花里胡哨的旁枝末节。

看完会给人很实在的两点感受,剧本的出彩(一些犀利尖锐的台词写得不错)和表演的扎实,奥斯卡·马丁内兹凭借出色的发挥获得了威尼斯电影节影帝的头衔,故事很简单,讲的是马丁内兹扮演的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阿根廷作家丹尼尔受邀重回故土领取杰出公民奖的过程,围绕期间发生的一连串哭笑不得的荒唐事展开。

这很容易联想到曾在现实中和丹尼尔有过相似处境和社会背景(当年更加动荡和混沌)的阿根廷大文豪博尔赫斯,看完这部电影或许可以更加客观的理解博尔赫斯左右两难的立场和后来离开的决定,以及他对于阿根廷那份沉重的爱。

最近阿根廷的电影人似乎对自黑这件事黑上了瘾并乐此不疲,以往一些黑色幽默在影片中偶尔只是起到点缀和缓解(沉闷或紧张等气氛)的作用,让人有点忍俊不禁,但到了《杰出公民》里好几次我都差点笑出了声,各种好玩和反转式的尴尬和戏谑。

开始阶段用自己写的书无奈取暖,旁人理所当然的拿去擦屁股;后来和选美皇后在消防车上隆重游街;突如其来的饮料广告;各种莫名的礼物;意外上了曾经离开的爱人和儿时好友生的开放女儿;酒吧里的“猪叫”和“热舞”;最后“猪队友”的瞄准击中…

在这些揶揄荒唐的情节里不仅带有一定辛辣的嘲讽,更让人看到了第三世界思想文化的桎梏和无语极端的行径,以及远赴欧洲多年的作者与持续落后的家乡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和愈发激化的矛盾,同时也让人陷入到了对于文学创作的目的和形态是否完全出于主观因素的影响,虚构与写实间的外部(读者)和内在(自身)间的分歧与隔阂。

以前很多大腕级作者都发表过类似的想法和见解(包括片中的丹尼尔,从开始领取诺奖和后来揭晓雕塑时发表的言论中即可看出):比起安逸和平的生活,混乱恶劣的环境反倒能得到更多的创作灵感,越多的赞扬和奖赏,创作路上的绊脚石就会越多,甚至会停滞不前,和奥斯卡魔咒同个道理,遭遇长久的低谷和瓶颈期。

丹尼尔一开始回避并拒绝各种颁奖和荣誉的邀请,但偏偏决定前往他已逃离了四十年的故乡,其中的原因出于正面考虑是思乡情切,但更多的应该还是想重回故地寻找距离越拉越远的创作基石和经验感受,片中当他遭到当地人侮辱时,可以了解到他之前的创作根源都是来自于这片土地—萨拉斯。

小说中的内容多少都会带有作者自身的影子和经历,总会令人好奇其中虚实的比例和成分各占多少,这片的结尾也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再回到前面来看,片中有个当地居民一直自以为丹尼尔著作中角色的原型是他的父亲,遭到丹尼尔的一再否定;因为评选画作的公正性丹尼尔遭到当地居民的刁难和抨击,对号入座的将丹尼尔书中的内容和萨拉斯的社会环境对等而论。

不可否认其中的联系,但可以更客观的理解成既为虚构也是事实,虚构扩充了小说的可能性、拉远了与现实的距离感,真实加强了小说的力道和意义,前者可以让其脱离现实的禁锢和局限,后者可以加强其深刻性和切身体会,激发更多的共鸣和思考,两者并不矛盾,就像丹尼尔最后的回答,模糊了虚实的界限,“真相”完全在于读者个人的理解。

就像看电影一样,看到某段生活情节,会有自我投射的本能产生,联想到自己有过的类似经历,小说也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经验,当和现实产生紧密联系的时候,不是站在自我的至高点来批判其真实的成分,而是透过这层虚实间的联系来反思、并以正确的观念和视角看清现实,直面已经流脓的疮疤而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将其掩盖或粉饰。

能从当地人身上深刻了解到这片荒凉落后的土地上人们生活的困境,希望丹尼尔资助帮儿子买新式轮椅的父亲;不想像母亲活得那般苦逼的女儿;行为举止极端和放纵的朋友;面对这些现象,很多电影都会以沉重悲伤的态度一本正经的处理,而这片却以一种揶揄幽默的方式做到尽量轻松而不失深度的呈现,挺难得。

片中的丹尼尔看似功成名就,但他看着却像是背负了一种沉重的失落感和空虚感,相信其中有生活和情感上的缺失与遗憾,开头接连不断荣誉下的无力创作和回到家乡后作为“局外人”的不快和尴尬,光环之下也会有阴影的部分。一部电影也好,一本书也罢,可以说写(拍)出来以后就不再是自己的作品了。

广大读者带有各种强烈主观意识的解读和分析都很有可能会曲解和误会作者的本意,这也是很多作者遭受非议和诽谤的原因,更何况是看似将故土的黑暗面兑换成自己成果的丹尼尔,当紧张的关系一触即发时丹尼尔的梦境和中枪,将那种格格不入的敏感处境得到了更加形象的表现,不管于私于情或于理,丹尼尔回到故乡,就像那只倒在河中的鹤(注:火烈鸟→别称:红鹳、红鹤)一样,孤独而绝望,甚至差点献出生命作为代价。

最后《杰出公民》成功出版的记者发布会上,丹尼尔那模棱两可的回答和意味深长的笑容,就像一个出现在银幕上的巨大的反讽而傲娇的符号,荒诞无比,将本片最大命题的终极答案交到了观众的手中,看完联想起了埃科的《波多里诺》,聪明而狡猾,同样有种被戏耍了一把的感觉,关于《杰出公民》(片中出版的书与电影本身),反正我是“信以为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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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在故乡的一百种死法

首发于微信公众号:movie432,文末有二维码噢~

只愿你被这个世界温柔相待。

苦口婆心的文艺师太,总是孳孳不息,往读者张大的嘴巴里拼命灌送老火鸡汤。

要知道,“你”和“世界”之间,它们本来就构不成一个冲突对立关系。除了热血的中二少年,没有太多人会觉得,这个世界有了我,真会变得有哪点不一样。

退一万步说,人所能阅历的大千世界,得到的人生经验,往往是有限的。动辄全世界,不如善待身边人。

阿根廷影片《杰出公民》,它讲了一个大作家衣锦还乡的故事。作家赢得全世界至高无上的荣誉认可,但在故乡,却连温柔相待的鬼影子也没有。

电影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夹带荒诞,夸张,自嘲和恶搞的故事,把诺贝尔作家黑到家的同时,又折射了小城的光怪陆离变形记。如同许多人的欣赏热捧,我也认为,《杰出公民》是以反转为主要看点。它先把作家捧在天上,信笺如海各种爱戴。一转眼,他又被痛打成狼狈模样。这个人在故乡孤立无援,成为绝对不受欢迎的人物——故事已经游走到了失控边缘,无法收场。突然,电影峰回路转:原来这是作家一部最新的创作。

观众在惊魂未定中,要么偷偷过瘾,要么被狠狠扎心。至于还乡记的故事,不过是围绕写作或电影,经常引发出来的真实与虚假问题探索。究竟是现实一次次击溃了虚构,还是虚构完美加工了现实?

与其说,故乡的人们面目可憎,不如说在作家的梦境,潜意识或创作过程中,这样一批野蛮,暴力的抵抗者是真实存在的。所谓的故乡,老生常谈的回不去,本身就是一个不断重复,可以批量复制,随时潜入的梦。

就如同诺兰的《盗梦空间》,造梦师必须把梦境设计得栩栩如生,从整体布局到微小细节都不能有疏漏。如果被盗梦的对象,怀疑或意识到梦境的存在,梦中的路人会注视着造梦师和盗梦者。一旦梦境被识破,他们会自发疯狂地追杀造梦者和盗梦者,最终使得被盗梦对象醒来。《杰出公民》的结局,滋生在这座荒凉的小城上的古老敌意和蛮横恶意,就是一场梦中杀戮。作家又一次返回故乡盗取宝物,引发了性命危机。

危机四伏的精神冒险,就如同让一个导演回到自己的电影,一个作家进入自己的作品里头。写出打动自己的文字,真实表现你自己,这一度被认为是写作初学者的准则。但你很快便会发现,如此一来,相当损害生命,且很容易掏空自己。如何建构不存在的人与事,赋予生命同灵魂,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那才是一个作家的厉害过人之处。

《杰出公民》表面上是作家被所有老乡玩弄了一把,不过笑到最后的,依然是作家本人。他操纵着神奇的魔笔,让自己成为丧家犬,落水狗和流浪野兽,但他的双眼在黑夜中闪闪发亮,从故乡萨拉斯获取到无穷无尽源源不断的写作灵感。真实的野兽并不是别人,只是作家成为了自己的猎物。他封闭和囚禁自己,像疯魔一样,在精神的黑屋里进行创作。

在形式上,《杰出公民》并不是我平时力推的那类电影。它的导演和编剧名不见经传,整体缺乏影像技巧和场面调度。高清画面的真实体验,导致它没有那种制造间离,让你四仰八叉事不关己的乡愁电影感。

影片几乎少见一段独白沉思,一次浪漫抒情,而是依靠真人秀,连珠炮般的戏剧冲突,玩命揶揄,把每一天新发生的故事扭来变去。众多配角,从接送的司机,到插播广告的小哥,需要镀金的烂画作者还有喜怒无常的老情人丈夫,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你实在想象不出,他们在下一秒钟会做出什么破坏举动。

《杰出公民》的玩法,也很容易让人想到前几年大火的那部阿根廷电影:《荒蛮故事》。我把它看做社会新闻大合集,你不太会记得它的影调质感和摄像机运动,却会觉得,这些鸡毛蒜皮的故事,就好像发生在身边。这样的电影,有着直击人心的力度,可以从黑色幽默玩到肥皂剧狗血,看得你举手投降。

我喜欢《杰出公民》,多半是出自对文字工作者的杀伤。暴露别人与伤害自己的纠葛,永远会困扰那些入戏太深的看客。而作为一部进行自我反思的电影,它的认输姿态,至少是不让人讨厌的。

当作家永远离开了故乡,那么,他的读者,就已经不再是那些虚伪却不自知的小城居民。正如即便一个读者或粉丝会觉得,一个作家,一个导演,简直就像给自己写了一部作品,拍了一部电影。但明白人都知道,作品只是作品,电影只是电影。你只能追随它的脚步,却无法进入其中。

至于现实真相,那真是太让人讨厌的存在了。

截图扫码,关注:MOViE木卫(movie432)

 6 ) 深度解析这部难得的佳作电影!

一件真正的艺术作品,每一组成部分都是艺术家精心设计雕琢的,所以添不得一笔,减不得一笔,改不得一笔,否则,就不再是同一件艺术品了。本片的西班牙片名和英语译名皆为《杰出市民》,这是导演刻意安排的——本片的主旨就是围绕着“杰出”和“市民”这两个词——这不仅是家乡授予他的头衔(最后完全被毁),更是主人公丹尼尔内心对自己的定位,因为“杰出”到获得了诺贝尔奖,才有了自信;因为是家乡沙拿丝小镇的“市民”,才会想要回乡。所有的经历,都因这种自我定位而起。香港的译名《玩谢大作家》,把焦点放在家乡和丹尼尔的矛盾冲突上,没有触及到丹尼尔的内心世界,这是非常肤浅的。

丹尼尔在片中的一段辩解台词说到:“我的小说里没有说谁是邪恶的,要谴责谁,我只是把他们写出来。”同理,这篇观后感也不会写些什么“揭露了人性的丑陋”的评价。只因感受到导演和编剧的用心,便有了冲动写些什么,希望观众不要当它是一部普通的电影,漏掉了许多意义。

一、自卑

影片开场时,丹尼尔在诺贝尔颁奖台的后台,他一个人坐着,旁边站着一位美丽的颁奖小姐,她将为丹尼尔保管奖杯。另一边站着一个身材粗壮的工作人员,时刻注意着耳机里导播的指令。他们两个人,先于整个世界知道坐在旁边的正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但却一脸罔顾,仅仅是各思其职而已。丹尼尔双手紧握,身体团缩,不停地抖动着双脚,他的内心是紧张不安的。这种不安,和他上台后那段叛逆的演说,形成鲜明的反差。他上台时没有穿燕尾服,没有对国王和王后敬礼,他的讲演充满了对诺贝尔奖的讽刺和不削,但他这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中——他演讲结束后,观众既诧异又尴尬,没有什么掌声,但他却坦然地走到舞台的中心,面对观众,停住了脚步——他在期待掌声,几秒种后,果然人们慢慢地给予了热烈的掌声。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既然不削,又为何要掌声呢?我想,这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写到的“夸张只因我很怕”。他内心知道,自己是来自阿根廷乡下的一个普通“市民”,在场的所有人身份都比他显赫,这令他不安,于是他要用另一种独特的方式,来掩盖自己的自卑,要显得与众不同——而这恰恰是自卑最明显的体现。

影片接着是丹尼尔助理念的一长串邀请函,有各种皇家文学院的颁奖礼,BBC等有名电视台的采访。他对这些都一口回绝,回绝得如此不费力气,脸上时不时还带有笑容——与其说反感,倒不如说是暗喜。而他却对一些讲课类的邀请还存有些兴趣。孟子曾说:“人之患,好为人师。”教课与其说是满足学生的求知欲,不如说是满足老师因知识不对称带来的优越感。对卓有成就的丹尼尔而言,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理念,是他独有的改变现实、表现自我的手段,以至于他后来迫切地想要回到家乡,并要显得与众不同。

所以,当他收到了家乡沙拿丝来的邀请函,他毅然决定取消所有行程,独自回老家一趟,很显然,他对此决定满怀期望,并兴奋不已。如果说身份给他带来了自卑感,那唯一不会令他自卑的地方就是他的家乡了。自从他离开了家乡,直到登上了诺贝尔奖的巅峰以来,家乡的人还都在原地踏步呢。诺贝尔奖和沙拿丝的关系,就好像贵妇和流浪汉的关系。可以说,当他决定衣锦还乡的瞬间,他已经在脑海里预设了某些情节,其中一定不乏年轻女子的仰慕。所以后来,当一位年轻性感的女孩冲进他的房间时,他一边说:“我要警告你我的年龄可以当你的父亲了”,一边坦然地用手关上了房门。

对丹尼尔来说,诺贝尔奖是征战,还乡是品尝甜点的时候了。这个思想人人都明白,所以丹尼尔执意不愿外人知道他还乡这件事。

二、现实

衣锦还乡,作为想象是美好的,太美好了,美好到现实一定令人失望。因为这个世界不仅是你的,也是我的,还是他的。没有人愿意对自己说:“我生存的使命,是为另一个人的虚荣心做配角(除非对自己有好处)”。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中被逼成为这样的配角,他也一定会有所反抗,即便不表现出来,比如沙拿丝的居民。

丹尼尔来到了家乡,迎接他的是一辆小破车和一个不靠谱的司机。影片开始慢慢伏笔家乡的人其实并不太把丹尼尔当一回事,只是不表现出来。从车坏了没有人来寻找,在市长办公室外等候,到采访时的植入广告……其实家乡的人并不一定真的怠慢了丹尼尔,他们只是在做平时该做的。导演真正刻画的是丹尼尔内心的反差,他对这些是很敏感的,然而他依旧维持着高贵者的姿态——丹尼尔是那么的见多识广、富有思想,他怎么会包容不了一群乡巴佬呢?

汽车爆胎的当晚,丹尼尔给司机讲了个故事。这个故事,影射了自己接下来的命运。故事说一对双胞胎,为了互相区别,一个留了胡子,一个没留。留胡子的变成了穷人,没留胡子的变成了富人。他们一直爱着同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和富人结了婚,经常有豪华的黑轿车停在他们家门口。穷人看不下去,把富人杀了,然后剃光了胡子,装作富人,回去和那个女人一起生活。丹尼尔说:“这个女人因为认不出来,也有可能认出了但不敢做什么,和他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后来,有一天来了辆黑轿车,下来一个人,误把男的当成了欠他们钱的富人,‘碰’的一声把他杀了。”

这个故事里有几个线索,第一是“胡子”。注意丹尼尔在整部影片也是留着胡子的,直到片尾记者发布会的时候,他剃去了胡子,并且带上了一副浮夸的白框眼睛。留胡子的穷人,想象富人过着很好的生活,这种“想象”是存在于穷人的脑海中。这就好像丹尼尔想象中的衣锦还乡、想象中的诺贝尔奖和沙拿丝冲撞后给自己带来的福利。但这种想象和现实世界,是两个不同维度的世界,不可轻意融合在一起。如果一个人要在现实世界里做些什么,就必定要服从现实世界的规律和偶然性。剃掉了胡子,就代表进入了现实世界。原来黑轿车是来讨债的,穷人最后被杀死了,这是现实。丹尼尔最后还是做回了现实中的作家,而不是做衣锦还乡美梦的游子,这也是现实——不得不接受的现实。

第二个线索是“谋杀”。这个线索和丹尼尔最后被枪击的情节非常类似。请注意丹尼尔说故事里的那个女人“也有可能认出了但不敢做什么”。我们设想,如果她认出了眼前的不是自己丈夫(这种机会应该很大),却不敢揭穿,那她至少可以什么都不做,她可以不提醒自己的假丈夫——黑轿车里的人不是来送钱的,而是来谋杀他的——这样她就可以解脱了。片尾的时候,丹尼尔的老相好艾莲来提醒丹尼尔赶快离开沙拿丝,结果汽车抛锚。艾莲让丹尼尔等一会儿,她回去开货车来送他离开。然而艾莲一直没有回来,等来的却是要谋害他的艾莲的老公一伙,艾莲的老公说了句:“艾莲向你问好。”可以想象,艾莲做了些努力,但可能也有所保留,她的婚姻并不美好,丹尼尔的出现令其变得更糟,谁能保证艾莲没有让丹尼尔和老公同时消失的念头——什么都不做可能恰恰能达到这个目的(丹尼尔会离开,自己老公会受法律制裁),毕竟艾莲努力过了,没有人会责备她,也不需要自责,就和故事里那个女的一样——这就是现实。

理念世界总是如此的必然和美好,现实则是完全另一个世界——现实世界就像是一堆橡皮泥,每个人都想用它来塑造自己的,注意是自己的,理念世界。丹尼尔后来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发现人们没有因为他的才华和成就而赞美他。相反,人们都在利用他,有人向他借钱买轮椅,有人硬要请他吃饭,有人要他当评委……就连和他上床的年轻女子,也不是丹尼尔真正的粉丝——书是她妈(也就是艾莲)买的,她有一个不值得欣赏的男朋友,她只是为了要离开沙拿丝才勾引丹尼尔——这一切摧毁的不是这位女子在丹尼尔心中的形象,而是在摧毁丹尼尔的自尊。一个成功的自卑者最受不了的就是自尊遭到损害——无论是多么的间接。与其说一开始丹尼尔是在和美女上床,不如说他是在和自尊上床,现在自尊被损害了,于是他一定要把美女赶走。

丹尼尔非常渴望把他回乡的这段经历,塑造成他心目中的美好。所以他拒绝坐车,他喜欢在路上走,可能因为他可以从上而下的看沙拿丝,或是沙拿丝人可以从下而上的看他。他甚至不介意站在消防车上游街,虽然他不喜欢这种形式,但他仍然是享受的。

三、艺术

跌宕起伏的现实经历,并不能造就艺术家。艺术家必须有能力跳出自身的经历,忽略当时的自身情绪,忽略他人的善恶,以神一样悲悯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的经历,这样才能幻化出艺术作品。所以中国历史上没落的家族很多,但写出《红楼梦》的只有曹雪芹一个。影片中有一个素不相识的男的,因为丹尼尔小说中出现代表他父亲的人物,以为是对他父亲的一种敬意,于是邀请丹尼尔去他家吃饭。丹尼尔拒绝时说到:“我笔下写的人物是虚构的,虽然以你父亲为原型,但是和你父亲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认识你,和你完全没有关系。”显然,他对自己小说和现实的分隔看的很清楚,然而讽刺的是,他对自己脑海中衣锦还乡这篇“幻想小说”和现实的分隔看的就不那么清楚。导演在片中不止一次的提醒丹尼尔,忽略现实是行不通的。丹尼尔每次和老相好艾莲见面时,车总是抛锚,好像就是一种暗示。另外,丹尼尔在艾莲家,试图像好友般和艾莲的老公聊起有年轻女孩主动送上门的经历(其中不乏炫耀的成分),结果还没说完,发现这个年轻女孩正是艾莲的女儿,于是不得不及时收嘴,这也是一种暗示(艾莲的老公怎么会真的当他是好友呢?)。丹尼尔在车里,还是吻了已经结婚的艾莲——他以此试图和老相好,和沙拿丝,用自己期待的方式,发生接触。

另一方面,丹尼尔习惯了西方思想和先进的艺术理念,在评审绘画比赛的时候,他坚定的维护自己的理念,不惜与人发生冲突。当文化部长暗示,某参赛者的身份是会计的女儿,某个作品描绘的是教宗,所以应当入围时,丹尼尔坚决的否定了。丹尼尔甚至觉得应该把其中一副画挂在画廊的正中央来欣赏,好让人看见画作背面的广告牌,这才是一件完整的艺术作品。他明明知道整个沙拿丝没有人能完全理解他的理念,但是依旧坚持。这就好比试图说服一群色盲世界是有颜色的一样——细想一下,颜色真的存在吗?但丹尼尔一定要这么做,因为这才体现出他的不同、他的存在,这是他试图改变现实的方式,并且他觉得他已经站在时代的前端,他想要做的改变是顺应潮流的——色盲终究会发现,颜色是存在的。

拿自己的理念来解读甚至改变客观世界,是非常危险的举动。这从许多的哲学家、艺术家最终自杀或患精神病这个事实中可以看出。这种举动只有在条件十分成熟,并且付出巨大代价时才会成功。从废除黑奴、法国大革命、女性投票权……这些理所当然的理念,实现起来都如此艰难。丹尼尔试图让封闭无知的沙拿丝人民,以他期待的方式来对待他,这和上述历史事件的难度相当。当遇到居民想让他捐助一台轮椅时,丹尼尔说了一套精彩的理论,他说自己不想充当救世主,他若赞助了一个人,那其他有需要的人怎么办?有意思的是,有时一个人嘴里说不愿意做的,往往是心里已经反复考虑过的。他的回归,何尝不像是一个救世主?人们用消防车载着他游街,为他塑造雕像,为他颁奖,请他到处演讲……他很享受,但他也想过他当不了财务上的救世主,因为沙拿丝很穷,而他没有或不想付出那么多钱。所以他说这套理论的时候振振有词,但是最后他还是打电话给助手,让她联系那个寻求赞助的人——当救世主的诱惑是难以抵挡的。他没能跳出现实,他仍在为实现他的“幻想小说”而努力。

四、真实

在结尾的新闻发布会上,丹尼尔对“真实”的意义发表了评论。“真实”真的重要吗?丹尼尔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这是真实的。村民觉得他是一个人人该打的过街老鼠,这也是真实的。本片从一开始一直是以丹尼尔的视角进行着,知道最后他被驱逐的时候,镜头从艾莲老公的猎枪的瞄准镜拍出,观众第一次从艾莲老公的视角里看丹尼尔——这个可恶的家伙,嫌我们落后而离开我们,有了成就后不去那些皇家文学院混,反倒回来令我们相形见拙,试图勾搭我老婆,令我女儿主动献身,还要和我做好友,我杀不了他,还要表现得崇拜他……即便是普通观众,也咽不了这口气。最终“砰”的一声,那个痴呆的准女婿开枪打中了丹尼尔。他一定是受人指使或挑唆的,艾莲老公对此感到意外,所以一定不是他指使的,剩下究竟是艾莲,还是艾莲的女儿,就留给观众遐想了。

丹尼尔是否被打死了?影片没有交代清楚,当时好像被打死了,但是后来他又在新闻发布会以全新的外形出现了,所以应该没死。其实,这已经不重要了。丹尼尔最终跳出了这段现实经历,以艺术家的眼光重新把这段经历幻化为了小说,就像曹雪芹一样。他的胸前别着在父母墓地摘的野花,这朵野花代表着死亡,那个试图挑战现实的丹尼尔已死——他现在是一个小说家。他老练地对着镜头,展开了虚假的笑容——如果曹雪芹能活到受人追捧的现代,并且继续写作,保不齐也会面对镜头微笑,怎么可能当一辈子宝玉呢。

 7 ) 那只被溺死在水中的火烈鸟

朴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

鲁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朴 哦,侍萍!(低声)怎么,是你?

鲁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朴 你--侍萍?(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鲁妈。)

鲁 朴园,你找侍萍么?侍萍在这儿。

朴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雷雨》

第一章:邀请函

大脑终究不是电脑,这就决定了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们总会忘掉一些较为波澜不惊东西,记住另一些或甜蜜、或痛苦、或悲伤的东西,那些越深的刻痕,消失的越晚,记忆也是如此。而我们在回忆的过程中往往会将那些特例当成了日常,将点当成了线,甚至当成了面。

小时候的某一天你捡到了几块钱,很高兴的用它买了零食,之后被父母教训,因为这几块钱是你在父母钱包中捡到的。

现在想来捡钱时的刺激和得逞后的兴奋还历历在目,于是你觉得那些日子你是快乐的,至少是乐苦掺半的。但却忘了你花钱时只快乐了十几分钟,然后屁股痛了好几天。

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把回忆中的一部分,当成了回忆整体,并且还认为回忆,就是现在。

I'm like a ship in the sand.

Just waiting for the tide.

你逃离了故乡,数十年过去了,功成名就后不知归处,拿着秘书递给你的来自故乡的邀请,来自你的童年你的青春的邀请,突然觉得,回去看看,好像也没什么不行吧。

想想还有点小高兴

你登上了飞机,机长殷勤的向乘客介绍你的身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你厌恶的拉下眼罩,只想早早到达回忆中。

你看到了接机者,一个胖子,上了他的车,好吧,这车的确很破,但是,它的确很破。

那个邋遢的胖子说知道一条回到故乡萨拉斯小镇的小路,然后驶离了正道。你突然觉得哪里不对,为什么一开始就被带上了另一条和自己回忆以及幻想中不同的道路。

果然,车爆胎了。

在这该死的鸟不拉屎的路上除了你和那个胖子再也没有另一个会喘气的,你不得不用你的书去点火,自嘲的想到你的文字竟然会以非稿费的方式帮助你求生。然后你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你想以游子而不是诺奖得主的身份回来,而故乡邀请你归来却是因为后者而不是前者。在你还在思索的时候,天黑了。你不得不和胖子对坐火前,谁知道那胖子还是个话唠,你不得不讲一个塞在记忆深处的故事去堵住他那张嘴,那是个关于胡子、谎言和谋杀的故事。

然后胖子告诉你,他知道这个故事,因为它就发生在那座叫萨拉斯的小镇。

那不仅仅是个故事。

第二天,救援人员终于到来,你终于可以不再面对这个刚刚用你的书擦屁股的胖子。

你终于来到了萨拉斯,你的回忆。

————————不再用剧情充篇幅的分割线—————————这个分割线是假的——————

第二章:萨拉斯

小镇的街景可谓贯全片,而同一座小镇的景色,随着剧情的推进在镜头中呈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色彩”。

在主角刚刚到达萨拉斯时,主角和小镇或者说小镇居民对于彼此来说都是新鲜的,都仍是彼此想象中的形象。区别只在于一个从报道变成了真人,一个从回忆变成了现实。

此时的小镇是闲适的,而此时镜头中的小镇其实也就是主角眼中的小镇,他的回忆和推测中的小镇,普通,闲适。

而之后欢迎会上播放的PTT则是小镇居民眼中的,心中的主角的样子——一个离开家乡四十年的文学大师,萨拉斯之子。

我们是人民的儿子。大家好,我叫人民,刚谁叫我。

也是在PTT中,一丝不谐逐渐从回忆深处探出头来,主角离开了家乡四十年,他的母亲去世了四十年,而在母亲去世后的十几年之后父亲才去世,但他在这四十年中从未回来,哪怕是父亲去世。也是在此主角做了全片中唯一一次哭泣。怀念母亲?还是强压自己早就不愿回忆起的记忆? 我不确定。 但我唯一确定的是,如果他是因为这PPT感动的话,那诺奖典礼上发言的绝对是他的另一重人格。

紧接着欢迎会的第一次公开课

在第一次公开课结束后,主角多年不见的好友(记不起角色名 以下皆以好友代称)出现,并且做了大多数多年不见的“好友”都会做的问候。

“你结婚了么? 有孩子么 ?你知不知道我娶了你的前女友?我们已经结婚25年了,还有孩子。”

“我赢了”(原台词)

在约定好隔日去好友家做客后,主角踏上了前往电视台的路。小镇的街景在影片中第二次出现。与第一次的不同的是,虽然使用了和第一次相同的配乐,但画面中不再是小镇居民的住宅, 而是一家被废弃的破败的加油站 。主角向闲坐的居民问好 但并未得到回答。

电视台节目中采访的三个问题:

第一 为什么想成为一名作家(回答的是 他认为 通常的艺术家大都不满于现状 期望创造新事物 去介入去改变当下 而平常人则不会如此)

第二 为什么这四十年间从未回来过 (我曾想偷偷回来过 而且重要的是 我现在不是回来了么)

第三 诺奖得主喜欢喝什么饮料(广告自问自答)

然后 节目结束了。

提问者例行公事只为广告,回答者精通应付记者的最高奥义——引导话题,答非所问。

下节目后,主角遇到了另一个粉丝

“我很高兴也很荣幸是您的粉丝 因为您将我的父亲写入了作品中”

这名粉丝“真挚”的邀请主角前往他家吃饭,主角也很真挚的的拒绝了他。

这场戏以及之后的一场“父子逼捐”戏,其作用是相同的,一是进一步细化小镇居民以及小镇居民眼中的主角应该是什么样子。二是递推出主角的反应:因为这是好意我就必须要去接受么 ?因为这对我来说很容易 我就要去帮助么? 我为什么要去改变自己 而单纯的只是为了成为你们眼中的我。哪怕你们眼中的我是上帝。

影片后半部分 粉丝质问主角为什么放鸽子没去做客(主角之前明确拒绝了)

第三章:艾琳

回到宾馆,好友口中的主角前女友艾琳登场。她是主角唯一主动拥抱的人。

“你现在过得怎么样?”“很温馨”“温馨 你竟然会选一个这么糟糕的词”

寒暄之后,主角提出去看看湖(联系之后的吻,这个湖应该对于二人有特殊的意义,毕竟一个小镇适合约会的地方不会太多。)

主角:“这里是不是早就变了 但还是很美”

而此时的艾琳正在打车辆救援电话。

四十年的断层,四十年前回忆中的家乡和现在的家乡早已不同。童年 少年 青春的美好更像是一种自我陶醉式的沉浸和回忆 。连那个阔别了四十年的吻 都索然无味。

枯竭的不只是湖,还有那些感情和激情。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主角同好友以及艾琳两场单独相处的戏份,导演都采用了同样的视角。

在接收了宾馆前台小哥的书稿和结束了和果儿的偷情后。主角开始进行小镇绘画比赛的评审工作。

请记住右边的叫做门德斯的本地工作人员

很明显,在对画作进行评判的时候,主角的评判标准是画本身或者说是自己的好恶本身, 而本地工作人员的标准则是 画的作者和内容。其实这一场戏在各种讨论小城相比北上广的劣势的公号文早有体现,大城小城之间后者显然受人脉关系影响更大。

在结束了和本地艺术协会会长的争执后,主角来到街上,镜头中第三次出现了小镇的街景,在这场戏中听觉上出现的不再是第一二段街景中出现的配乐,而是刺耳的汽车声(会长小弟的骚扰)。

第二次公开课

在第二次公开课中, 之前发生争执的本地艺术协会会长来捣乱。在这次争吵中 会长第一句话“我相信大家都认识我 也都了解我的为人”从一开始就将自己定位为本地居民的代言人 将主角定位为 叛徒 (想想最开始的家乡之子 杰出公民)以污蔑 家乡和家乡人来换取在欧洲的地位和财富。

会长离开后,主角为自己在书中描写的小镇的不好的一面做出解释:“我写的那些小镇不好的一面,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那你为什么不多写写那些美好的事物呢?”

“我认输,你的问题是对我创作生涯的质疑。”

此间是第四段街景(有配乐),主角接受了小镇居民的饮料(应该是吧),看到了橱窗中的玩具(很遗憾字幕组没有翻译窗户上的牌子写的什么)。

在经历了这次争论和街景戏之后,很明显主角已经产生了动摇,对自己回忆和回故乡的初衷的动摇,也是在动摇之后,他改变了之前的决定,给秘书打电话帮助那对残疾父子。

第四章:火山(谋杀故事中的夜总会)

在好友家中的餐桌上,艾琳对主角说“你还像过去一样 一样的掉书袋”,好友听后注视了女主几秒 然后说了大致两段意思:你在这个垃圾的的地方成才真的不容易,二 艾琳现在每天和我睡在一起。对饮 然后强吻艾琳。

“你家真漂亮”“漂亮?你竟然会选这样一个糟糕的词”

“她读过你所有的作品”,艾琳介绍女儿也就是曾和主角发生一夜情的果儿时这么说,而这句台词之前好友曾用来说艾琳。结合之后的好友让女儿男友模仿猪叫被 两个女性角色的制止以及其他戏份,你会发现好友 艾琳 和女儿 女儿男友这四个角色,这两辈人实际上是有对位和传承关系的(部分非全部)。这一对位和传承即是女儿和女儿男友行为的动机来源。

第二次坦诚相见 女方被拒绝

赶走艾琳女儿后,主角梦中出现了前几天曾出现的小镇居民,他们全都拿着枪。这片土地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对主角的敌意已经开始具象化了。

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公开课

隔天树立雕像的仪式后镇长向主角诉说了利益交换一事,会长不捣乱换更改比赛结果。主角敷衍之后路过童年的家,被拒绝 进入。(第五段街景,敌意由梦变为现实)

PPT上曾出现的人像,单词变为了粗话

路过被污损的雕像,穿过冷漠的人群,主角最终选择翻脸,归还了杰出公民勋章,道破了会长的丑事,亲手终结了自己关于回忆的美梦,选择回归现实。

还记得那个在绘画比赛评审中赞同主角看法的门德斯么?

第五章 :狩猎

关于结尾:

没有事实 只有解构与诠释

周朴园爱鲁侍萍么?答案是肯定的,但他爱的是过去的鲁侍萍,更准确的说是过去的自己和过去的那段日子。

“你来干什么?!”

 8 ) 我努力是为了衣锦还乡,悲哀的却是故乡再也回不去了

前段时间,网络上热议过一阵“逃离北上广”的话题,引起无数蜗居大城市的打拼奋斗的年轻人的共鸣。

在大城市生活的确对很多年轻人具有诱惑力,很多人挤破头,一门心思想在那座灯红酒绿的都市里,寻求功成名就的捷径。

我们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功后可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但经年过去,这个曾经离开学校时立下的梦想却愈发觉得遥不可及了。

故乡对于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是最深切想念的地方。

可是,假若有一天当你真的衣锦还乡,却发现故乡,早已不再是往昔时的模样的时候。

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也许你会变得很难融入故乡,哪怕你是一位“杰出公民”也不行。

这就是笔者今天要说的一部电影——

杰出公民

El Ciudadano Ilustre

这部电影在去年的威尼斯国家电影节上,媒体口碑大爆,多家媒体给予这部电影满分。

影片虽然错失威尼斯金狮奖,但凭借男主角奥斯卡·马丁内兹对角色入木三分的演绎拿下威尼斯影帝的桂冠。

该片的烂番茄的新鲜度更是高达100%

豆瓣评分也有8.6分,好于96%的喜剧片。

这是一部充满荒诞气质的喜剧片,电影讲述了一段关于“故乡凶猛”的故事。

主人公丹尼尔·曼托瓦尼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沉默寡言,但却成就卓越。

但是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开始担心这些盛名带来的副作用会让自己的创作受到限制。

所以在诺贝尔的颁奖礼上,丹尼尔说出了这样一番感言:

「这样一致的认可和赞誉,与一名艺术家的没落有着直接确凿的关系。这样的奖项也说明,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国王的口味和需求。很显然,我是最适合你们的艺术家,但这样的适合,与艺术创作该具有的那种内在价值几乎没有关联。」

在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场合里,丹尼尔的话却相当不给面子。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来自自己生活过的故乡的一封邀请信,他们要为丹尼尔颁发一枚“杰出公民”的勋章。

自20岁时离开家乡那个偏远的小镇,到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丹尼尔已经将近 40 年没有回去了,这让他突然想要来一次衣锦还乡之旅。

但是这趟归乡之旅却不是丹尼尔想象中的追求平静的旅程。

从荣归故里的第一天起,丹尼尔便同自己童年成长的故乡产生了一次次的隔阂。

当所乘坐的汽车抛锚在杳无人烟的荒郊,自己本来打算送人的书获被撕下来生火,甚至是给粗俗的司机擦屁股。

这里的居民对文学其实毫无尊重,他们只是觉得小镇上出了大人物,便觉得与有荣焉,所以必须得从丹尼尔的身上得到一些什么

他被镇长要求坐上消防车,和选美小姐一起巡游小镇,滑稽的如同马戏团里取悦观众的小丑

丹尼尔受邀参加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却根本不在乎他如何回答,反倒是热衷于在节目打一波广告;

更诡异的是一位小镇上的农民,他要求丹尼尔为自己的儿子买一架价值不菲的轮椅,就因为他们觉得向丹尼尔是名人,问他要钱是理所应当

而丹尼尔当年的一位发小,如今变得高傲自大。

他骄傲的理由是因为自己娶了当年丹尼尔追求过的女友,如今便可以在著名作家面前大肆秀恩爱;

可是当丹尼尔正准备向发小炫耀自己睡了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粉时,他果断没有拒绝;

然而却在发小家,突然得知这个主动献身的热情女粉丝竟然是发小的女儿……当时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而她投怀送抱的理由根本与热爱文学无关,不过只是想丹尼尔带着自己离开这座封闭狭隘的小镇。

当丹尼尔在故乡逗留的事件越久,事情越来越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有人在他讲课时,指责他在自己的书里抹黑当地居民,对他恶语相激;

在镇上的画展上,丹尼尔因为不满结果内定而说出实情,却被反对者谩骂与侮辱。

甚至有人将手中的枪管对准了丹尼尔……

电影的最后,用一个开放性的结尾,留下给观众无限的遐想。

丹尼尔在自己的新书发布会上讲述书里的这段归乡之旅,仿佛那些都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一般。

但当有记者问道故事的真实性的时候,丹尼尔又亮出了胸前的枪伤,似乎在证明着,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真实

丹尼尔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我最辈子最杰出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我书中的主人公永远离不开,我也永远回不去。」

这点明了影片最大的主题。

如豆瓣上意外看到了一条影评说到:

这部电影其实一幕阿根廷版的《莫言返乡记》。

确实,仔细想想这部“拉美人民玩自黑”的喜剧,的确像极了前几年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回国引发的“莫言热”。

莫言先生在当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归了自己的故乡高密,被授予“高密人民勋章”。

随之而来的是,莫言先生曾经住过的小院,被开辟成了旅游景点,“莫言旧居”附近的房子租金连翻几倍,周围支起了小摊,卖起了纪念品。

当时,当地政府甚至提出了打造“红高粱文化” 、“莫言文化区”类似的“莫言经济”的口号,不仅受到了有关旅游专家、文化学者的批评,也让莫言先生本人不胜其扰。

在当年《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采访里透露了莫言先生对于故乡的复杂感情:

故乡对于他(莫言)有两层含义: 一个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现实家乡,另一个则是他在小说里塑造的文学意义上的故乡。21岁前,莫言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饥饿、孤独、压抑与恐惧。 但当他真的离开家乡,才发现那些饥饿与孤独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

怎么样,这个故事放到《杰出公民》里是不是有着惊人的类似。

电影的开始,丹尼尔盯着池塘里象征着自由的火烈鸟的尸体,暗示着他正在逐渐死去的创作自由。

他深切感受到自己获得的巨大成功与盛名正在成为一种枷锁逐渐束缚困住自己。

就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

「持续不断的热情与些许自豪,都会怂恿我感激他们。感激他们决定了我创作生涯的结束。」

所以他决定返回故乡,追求自己当年走出这片土地的初心

故乡也是丹尼尔的创作源泉,他在哪里成长,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

然而记忆中的故乡早已今非昔比。

如今小镇上的居民,他们感兴趣的,从来都不是丹尼尔的作家身份,他们也不关心男主的学识和文学底蕴。

他们在乎的只是他的名声,和可以带来的利益。

中国人有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的说法,在这部电影中被导演用讽刺化的桥段表达出来。

每个人都想从这位杰出公民的身上得到些什么,他们甚至利用“道德绑架”来要挟丹尼尔为自己买单,而当丹尼尔拒绝便展开报复。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的热会早已屡见不鲜。

笔者也经常在网络上见到诸如“某明星捐款只捐XX万”的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这大概是一种典型的“仇富”心理。

而影片的导演巧妙的利用了各种冷幽默式的讽刺桥段来极尽挖苦之能事,嘲讽了那些“于无知之中作恶”的民众们。

他们每个人都站在丹尼尔的身后,勒令丹尼尔满足自己的要求,仿佛一个个拿枪威胁的暴徒一般

男主逐渐被自己的故乡所吞噬,而最令丹尼尔失望的恰恰是来自于故乡这座小镇的“愚昧”和“不堪”。

而这正是影片最大的亮点,它的故事有多荒诞,讽刺就有多现实

笔者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会莫名的感同身受。

乡愁。

大概是游子们最深切的感情,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日夜期盼回归的故乡,变得“凶猛”起来?

我曾努力拼搏是为了衣锦还乡,悲哀的却是发现故乡早已回不去了!

看完这部电影,或许漂泊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PS:本文发表于公众号【迷影映画】(ID:miying1994)

 短评

无意中伤,但是脑子里一直伴随着电影,想象莫言回到高密的情景,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笑了。

3分钟前
  • Fleurs.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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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高能,文化人比文化厉害啊,乡愁什么的都是扯淡。好想@国内电影人,“莫言返乡记”可以提上日程了...

4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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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阿根廷电影,但这种对民族劣根性的自省,以及文化上的自卑与傲慢,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也毫不违和,深刻而有趣,到目前为止的年度最佳。

6分钟前
  • 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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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mes 结尾漂亮,之前的暗示线索瞬间连起来几乎摧毁了全部已知事实。通篇简直就是艾略特The Hollow Men里“Falls the shadow”那三节的视觉化,深刻的认知模糊与情绪隔绝感。其实深究真假又有何意义?故乡始终是回不去的地方吧。

11分钟前
  • Lyci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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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12分钟前
  • 猫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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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15分钟前
  • 木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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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个获诺奖大作家的生活烦恼,数码跟拍伪纪录质感,故事主角换成中国的莫言,也许也可。故乡就像里面总是故障抛锚的汽车,不是想象中那般田园牧歌;不成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撸蛇;成名有钱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神,拜求若不应,恨你入骨。非得回乡,最好是锦衣夜行,“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

16分钟前
  • 内陆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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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半球最骄傲的阿根廷人,自黑起来简直不是人

19分钟前
  • sea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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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片的高级之处在于一边讽刺了乡民们的愚昧,一边又讽刺了知识分子的自大,这正是现时代所有逃离了故乡的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但后期剧情转折太快,男主的转变不够明晰,似乎再多半小时节奏更佳!

22分钟前
  • 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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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24分钟前
  • 西楼尘
  • 还行

1. 真实。2. 想看莫言的影评。

26分钟前
  • Sab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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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看了几部市面上的商业片,有成功的《战狼2》,也有不成功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偷奶爸3》,似乎有些受不了啦,赶紧换个文化艺术片看看。本片倒是大对我的胃口,有内容又有技艺,给人不少启示及愉悦,也该给个满分!

29分钟前
  • 谢飞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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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

30分钟前
  • 匡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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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35分钟前
  • 把噗
  • 还行

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38分钟前
  • 杨多荤
  • 还行

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41分钟前
  • Double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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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笔下的人物没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 一开始以为是《天堂电影院》的回归故里、然后转到《乐队来访》的近乡情怯、再演变成《狩猎》的人心交战、最后以《奇幻人生》式开放结局收尾。家国、故土、邻里、亲友关系交织在这一出讽刺戏,2016版《荒蛮故事》。“她尽可能地跟随你的脚步,一生如此”

43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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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戛纳的荒蛮故事之后,威尼斯竞赛又诞生一匹阿根廷讽刺喜剧黑马,对小镇愚民嘴脸的描绘鞭辟入里。一位获诺奖后衣锦还乡的旅欧作家,先后受到万众膜拜的待遇和丑化家乡忘恩负义的唾骂,其间还有陷入拮据境况的冷幽默,被发小和初恋的女儿推倒的闹剧,以及作家内心憎恶和同情的纠结。男主演技很棒

44分钟前
  • 谋杀游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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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看过的最炸裂的片。导演视角比较客观,该抽耳光的都抽了,谁也没漏过。另外,看了这片就能明白,何谓回不去的故乡,就能明白,有些人逃离故乡后,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

47分钟前
  • 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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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断出现的戏剧冲突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看得人欲罢不能。影片看似呈现着故乡对作家的二次绞杀,实则是遭遇创作瓶颈的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谦虚低调的回去,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

51分钟前
  • 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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