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之王》取材自真人真事,好莱坞全能巨星休·杰克曼在片中饰演“马戏团鼻祖”、传奇人物P.T.巴纳姆。故事讲述了身处社会底层的巴纳姆依靠自己无穷想象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从经营博物馆到一手开创世界上第一家马戏团的故事。巴纳姆的奇思妙想最开始并不被大众所认可,几乎没人花钱欣赏,他的家人好友帮他度过一次次绝境。在经历了一系列挫折、与合作伙伴的分歧之后,秉持梦想的他终于成为全美甚至全世界最为知名的“造梦大师”。
从2000到2017年,休·杰克曼扮演“金刚狼”一角长达17年,也被影迷称为“狼叔”。
这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金刚狼成就了休·杰克曼,休·杰克曼也成就了金刚狼。他就是金刚狼,金刚狼就是他,他已经和金刚狼融为一体。凭借金刚狼这一个角色,他就足以算得上是优秀,甚至伟大的演员。
但与此同时,正因为他饰演的金刚狼已经深入人心,使得人们产生了刻板印象,往往会忽略他的其它作品。
事实上,他的作品不仅仅是《X战警》系列和《金刚狼》系列,还有《致命魔术》《悲惨世界》《铁甲钢拳》《飞鹰艾迪》《囚徒》等等,以及这部《马戏之王》。
对影迷而言,我们可以称他为“狼叔”,但不能忘了除了金刚狼之外,他还能娴熟驾驭各种类型的角色。
对休·杰克曼而言,他也始终尝试突破,出演不同类型的电影和角色。
在《X战警1》中,金刚狼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他放纵不羁,潇洒自由,他只想做个普通人,不愿意打打杀杀,不愿意加入X教授或者万磁王任何一方。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巴纳姆的性格则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他追名逐利,一度被虚名蒙蔽了双眼,忘记了初心,沦为名利的奴隶。
他需要放下功名利禄,忽略旁人眼光,才能重获新生。
电影取材于P.T.巴纳姆(1810-1891)的真人真事,他被称为“马戏团鼻祖”,被认为是世界最伟大的巡回演出团老板,并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
《马戏之王》的剧情比较老套,和《欢乐好声音》类似,甚至让人联想到《寻梦环游记》《缝纫机乐队》,但是导演旧瓶装新酒,给老套的剧情注入了活力,化腐朽为神奇,打造了一部算不上优秀,但绝对优良的歌舞片。
去年,《爱乐之城》在奥斯卡脱颖而出,获得了最佳原创歌曲奖,其幕后音乐团队为《马戏之王》倾情打造大量原创歌曲,使得本片入围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很多人说,休·杰克曼“竟然”去演歌舞片了。
其实,此前他在《悲惨世界》中一展歌喉,也在许多节目中表演过跳舞,网上能搜到很多,而且平时他还喜欢弹钢琴和吉他。他本身就对歌舞充满热情和天赋,有优秀的舞技和歌喉,出演《马戏之王》这样一部歌舞片并不是什么难事。
饰演卡莱尔的扎克·埃夫隆也是兼具演唱、跳舞、表演三方面的才能,曾从600多人的海选中崭露头角,成为《歌舞青春》的男主角。
饰演安·惠勒的赞达亚是在莎士比亚剧院长大的,是迪士尼明星赛琳娜·戈麦斯的后备伴舞之一,还曾在《舞动芝加哥》饰演一个舞者。
在强大的音乐团队、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的共同努力下,《马戏之王》视听效果方面相当成功,歌舞部分登峰造极,总体精彩绝伦,妙趣横生,堪称年度最佳歌舞片之一。
一部歌舞片的质量,歌舞决定下限,剧本决定上限,歌舞的优劣代表电影表面上好不好看、精不精彩,而剧本的好坏代表它是华而不实还是内外兼顾。
《马戏之王》的剧本当然不能和剧情片相比,但在歌舞片中还是处于中上水平的。
电影涉及梦想、家庭、事业、友情、爱情、人性等话题,可以看出来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是有诚意和野心的。可能是因为这是导演的处女作,发挥得还不够好,最终结果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对以上话题的探讨,使得《马戏之王》非常工整,或者说非常保守,剧本上没有明显的缺点,同时也没有太出彩的地方。本片绝对算不上烂片,但是太老套、普通、常规。
不过,我们也能看出来导演是用了心了,已经在尽力扭转乾坤,尽可能地让普通的剧本更好一点。
首先是“追梦”这个主题,并非完全俗套,也有创新的痕迹。
巴纳姆因为出身贫寒,他和父亲受尽了鄙视,他不能让女儿经历这些,所以不断追求功名利禄,企图成为第一名。
他自负的同时又兼具自卑,尽管被剧评人批评,他也坚持自我,从不动摇,相信自己是对的;同时,“越缺什么,就越炫耀什么”,巴纳姆从小缺爱,所以生性自卑,任何人不喜欢他,他都会非常敏感,所以他不欢迎岳父和剧评人。他已经风靡美国,却还不满足,继续开展巡回表演,想要所有人都喜欢他。
他太在意地位、名声,以及人们对他的看法,走上了追名逐利的不归路,忽略了家人,怠慢了同伴,伤害了珍妮。
同伴被巴纳姆拒之门外,心中愤懑不已;妻子受到冷落,决定离家出走;珍妮不被重视,选择了分道扬镳。
经受了这一系列过程,巴纳姆才终于明白,事业应当适可而止,朋友、家庭才是最珍贵的。
就像夏瑞蒂说的:你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爱你。
他终于摆脱了名利的怪圈,见好就收,让卡莱尔当他的接班人,而自己需要做的,只有陪伴妻子、女儿。
巴纳姆小时候家里很穷,时常受到歧视,父亲也早早离世,所以才会如此爱慕虚荣。正如珍妮·林德说的,这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理解不了的。
夏瑞蒂则截然相反,父亲以为她会无法容忍过苦日子,早晚会离开巴纳姆,然而正是因为出身名门,享尽荣华富贵,她也就不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只是希望踏踏实实过日子。
穷游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对她而言,她可以当她的千金小姐,也可以和家人一起吃苦。可以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也可以荆钗布裙,粗茶淡饭。
在她看来,有相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幸福的家庭,比物质生活更加重要:我不奢望得到别的,我只想要我爱的人。
一向在上流社会受到尊重的卡莱尔,不再稀罕这些他早已拥有的东西。所以,他摆脱束缚,解放自己,加入了马戏团。他虽然失去了身份,但得到了友谊、爱情、事业。
许多电影,只讲述主角如何追梦,却没有告诉观众友情、亲情同样重要。《马戏之王》中巴纳姆从开始的盲目追梦,到后来的关心朋友、家庭的转变,使得电影塑造了正确的三观,同时也让追梦这么老套的题材尽可能不落俗套。
这一点和《寻梦环游记》有点像。
其次,《马戏之王》对种族、身份、人性的探讨,升华了电影的主题。
查尔斯是个侏儒,巴纳姆给了他做将军的机会。
莱蒂其貌不扬,只有巴纳姆发现她美的一面,发现她精湛的歌喉。
安·惠勒受到人们鄙夷的目光,卡莱尔在短暂的狭隘之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和安·惠勒同舟共济,甚至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
W.D.惠勒因为肤色遭到歧视,唯有马戏团的同伴把他当做兄弟、亲人。
马戏团的所有人,在人们眼中都是另类、怪胎,但是巴纳姆和马戏团让他们的才能有了发挥的空间,让他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
就像小时候的巴纳姆,你虽然失去了面包,但可能会得到善良的人送来的苹果。
同时,他们也都是弱势群体。他们的亲生父母都羞于面对他们,他们一辈子躲躲藏藏,是巴纳姆把他们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给了他们第二个家庭。
他们互相理解,并肩作战,共同面对一切恶意、侮辱、伤害、歧视,永远自信、奋斗、坚强、勇敢。
正如剧评人所说: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本片的内地译名是《马戏之王》,港台译名是《大娱乐家》,巴纳姆说过: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他不仅给观众带来了快乐,还给马戏团的同伴带来了快乐。
多年以来,休·杰克曼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因此,休·杰克曼戏里戏外都是马戏之王、大娱乐家。
首先,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不爱歌舞片”有了答案。我一直觉得歌舞片体现不了电影艺术,最重要的原因是电影“卖假”而歌舞“卖真”,非专业的一出来就会被看穿,无论怎么拍摄怎么剪辑都是没用的。所以在我看来本片完爆爱乐之城:演员唱不了跳不了的绝不勉强,全部由专业人员替嗓替身,本片最直接就是男女主天台那场跳舞戏,那种力量美感和冲击力太真实了,所以,你到不了那条线就别上了。
其次,歌舞打动人心的方式和电影还是很不同的,歌舞简单粗暴直接和灵魂对话,五分钟见效;电影细腻讲逻辑循序渐进,可以蔓延两小时。就算时长差不多,Jessie J我是歌手一场表演和皮克斯五分钟短片,分别品一品。所以,歌舞和电影调动人情绪的原理是不一样的,硬要把“不讲理”的歌舞弄成电影的形式,就好像边做爱边接受采访讲述为什么这么爽,这不扯蛋吗。。
回到这场秀,我第一次为没有逻辑点赞!每个需要逻辑需要细腻的转折点全部反高潮(具体总结看这篇豆评//m.douban.com/movie/review/9068421/)歌舞才不需要这些绊脚石,That's why it works. 歌舞只要给我们不断高潮和美的享受就好了,That's how it works.
那些给差评的,扪心自问一下,如果在国家大剧院看一场这个,你们会不会打十星。就是因为在电影院,以期待看电影的目光看了一场歌舞,才会不满意才会觉得没故事故事烂。fuck故事了,enjoy the SHOW!
本片证明一件事:我狼从不让人失望。感情到位,场面精美,故事完整,群戏随时爆炸。至于说剧情简单,我觉得只是节奏问题,如果节奏合理一些剧情完全够用。不过是情节太紧凑显得起伏不大,给人成功失败一瞬间跑马灯过完一生的感觉。单就歌舞部分内容足够精彩,没人能说我狼的嗓子身段一个不字儿,传达的鸡汤立意我也全部吃下了,尽管人物的特点没有时间好好凸显出来,但角色多少都有兼顾,或许制作成歌舞剧细细展开会很好,还是像Galavant一样的双男主剧呢!
剧情简单也有好处,本片看着很省心。戏是积极向上的HE戏,不过男主不是伟光正,虽然做的都是好事,比如给freaks送温暖,为贵族子弟寻自由,但并非出于无边大爱,其实主要为了赚钱。撒小谎,办大事,彼此都得益,何必太较真。虽然本片也告诉你:梦想很重要。但这碗鸡汤只是剧情需要,并没有很认真的在向你推销,因为男主太顺了,顺到你在追梦之前也会下意识地检查自己是否有男主光环。男主身怀才华可以去追梦,如果不是男主命,做梦谨防连累他人。(鉴定自己是否男主命可检查以下几点:能否顺利迎娶白富美,妻子支持,孩子懂事,银行大方,劝谁谁入伙,用谁谁给力。)
出演完美的成熟男人,我狼是绝对够格的,可惜他的褶子作为个人魅力的一部分,在演青年时显得有点出戏,还好大部分剧情都在婚后25年,五十岁的阿狼演个四十岁还是很有说服力的:白马王子算什么,即使结婚25年,休嚼克曼还是可以骑着七彩大象迎接你。
休嚼克曼诠释现实角色要比演超级英雄帅得多,甚至可以说超雄是在限制他个人魅力的发挥,换句话说,他本身要比超雄更有感染力。至少在这个角色上,在一个有点鸡汤,缺少矛盾激斗的故事中,他也成功地引起了大家足够的兴趣。
一般来说,角色的吸引力是会高于演员的。好的角色,性格鲜明,风格迥特,能自圆其说,通常喜好稳定,也没有“慎独”的需要,比容易行差踏错的真人好多了,这也是为什么演员总需要“人设”来吸粉。
也有例外,休嚼克曼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比角色更有魅力的演员。
他也做些Wolfie做的那种超级英雄的事,但没有Wolfie的坏脾气;他也有Angier追名逐利不顾一切的一面,只不过做得比Angier漂亮很多;不小心流露出不耐烦时,他就是训练机器人Atom的sloppy拳师;他像出身低微的马戏团团主那样能歌善舞,同时也风度翩翩,不输贵族。我认为他诠释得最好的角色包括同类角色,是为了亲人不惜铤而走险的Keller:好人,与人为善的标准好人,但环境欺人太甚的时候,他报复起来也毫不犹豫。许许多多角色的塑造中,有人对阿狼伸出爪子的形象挥之不去,但我在看这些角色时从不出戏,更不会联想到金刚狼。即使他有一身腱子肉,也没有因此被定型,总之他演谁,我看到的就是谁,因为阿狼自己的东西,比他任何一个角色都要多。
我狼的歌舞比演技好,相貌又比歌舞好,身材又比相貌好。他的“偶像包袱”也和一般人不一样,反派、咸湿、娘炮、吃软饭都可以,但基本没有过毁容求演技的时候,他也总是选择去演那些漂亮角色,一个高大可靠的provider,似乎从来无意突破自己,却不是受外形限制的结果,毕竟他演娘炮也是拿了奖的。话说回来,为什么证明演技一定要变丑变胖呢,这似乎是个很大的噱头,某演员为了某片速胖/速瘦,大家热烈鼓掌,其实阿狼在体型上做得甚至比这更多更卖力,但这不是他的噱头。
P.T这个角色,在我看来已经很接近他本身了。他的讲话方式,他的热爱家庭,他的略显浮躁,偶尔不着调,他的努力,忠诚,娱乐精神等等,尤其是火场救人那一幕,别人冒险的时候他阻拦,自己救人的时候也不惧危险。这就是我心中的阿狼本人:一个理智的保护者,一个冲动的英雄。
文:Xi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artag
畸形秀顾名思义,指展示具有异常生物特征的人,例如侏儒、巨人、双性人、身患疾病外貌畸变的人等等,有大量纹身和穿孔的人、吞剑和吃火表演有时也会出现在畸形秀中,表演者均为能使观众惊异的怪人。
在16世纪中叶,畸形秀首先在英格兰兴起,畸形人被当作娱乐的对象,人们蜂拥去看他们被展览。除了疯狂的展览,畸形秀在酒馆和露天游乐场也很受欢迎,通常穿插有才艺表演。例如在18世纪,一名叫Matthias Buchinger的男人天生没有手臂和小腿,他以出众的魔术和音乐才能在英格兰和爱尔兰谋生。
畸形秀在19世纪作为一种成功的商业行业达到成熟,并席卷了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新中产阶级崛起,美国文化发生转变,人们开始认为休闲娱乐活动和工作同样有益,这促使了畸形秀的风靡,使畸形秀遍布游乐园、马戏团、廉价博物馆等地(畸形秀常作为马戏的穿插表演,是马戏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什么恐怖的畸形秀能在19世纪成为一项娱乐活动呢?主要是因为科学落后。那时人们普遍认为畸形是上帝的惩罚,通过虚假和夸大宣传的畸形人都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常被宣传为一个灭绝的种族或人类进化链上缺失的链条,再请几个医学砖家来证实,极大地激发了公众的好奇心。对畸形的狂热甚至促进了科学的发展,学者们开始关注畸形的成因,畸形学(teratology)兴起。
到了20世纪,随着医学的进步,畸形被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例如“狗脸男孩”实际上是因为多毛症、“米尼翁企鹅女孩”身患海豹肢症、“龙虾手男孩”患先天性缺趾……畸形人通过医学的解释不再神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畸形秀是对畸形人的压榨, 最后在1984年被抗议不尊重残疾人后淡出了历史舞台。
巴纳姆(P. T. Barnum,1810 – 1891)在电影《马戏之王》中被塑造成了一位正能量的“造梦大师”,虽然他现实中的确是最出色的马戏团运营者之一,被奉为现代广告之父,但是人品堪忧。他的营销中充满了虚假宣传等道德失范行为,他这么为自己辩解,“我不相信欺骗公众,但是我相信要首先吸引他们,然后取悦他们。”
他号称“每一分钟都有人上当受骗”,因为他的节目中包含了每个人都喜欢的成分,这种套路在1948年被心理学家命名为“巴勒姆效应”,指每个人都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特别适合自己。“巴纳姆效应”是“主观验证”的作用,人们如果想要相信一件事,总可以搜集到各种各样支持自己的证据。巴纳姆把人的这种心理特点运用得炉火纯青,编造的模棱两可的奇闻轶事很容易让观众相信。
巴纳姆的成功可以说是建立在欺骗上的,其中还掺杂着鲜血。1835年,年仅25岁的巴纳姆靠压榨一名叫Joice Heth(1756 – 1836)的黑人女奴获取了第一桶金。他购买了这名女奴,对外谎称她161岁,是华盛顿总统童年的护士。年迈的女奴眼瞎且几乎全瘫,还被迫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一遍一遍向观众讲述编造的小华盛顿的故事,为巴纳姆带来了每周1,500美金的可观收入。最后女奴过劳死,死后还被公开解剖揭露真实年龄,每名参观者需缴纳50美分,被巴纳姆榨取得一点儿不剩。
行骗获利后的巴纳姆在1841年买下纽约市百老汇大街的Scudder's American Museum,,后更名为巴纳姆美国博物馆(Barnum's American Museum)。他故技重施,在次年创造了著名的斐济美人鱼骗局——把一只幼猴的躯干和头部,与鱼的后半部缝合,再覆盖混泥纸浆而制成,对外宣称是捕获的人鱼标本。在该标本展览的近20年中,始终没人相信那是假的,混合标本的造假方法直到今天还不断被模仿。
巴纳姆美国博物馆的另一招牌是“拇指将军汤姆”,即侏儒Charles Stratton。巴纳姆谎称当时年仅4岁的拇指将军为11岁。经过训练,拇指将军5岁能饮酒,7岁就能抽雪茄,擅于模仿大力神和拿破仑。他与巴纳姆来到欧洲巡演,广受欢迎,甚至受到了维多利亚女王接见。
在欧洲巡演期间,巴纳姆结识了“瑞典夜莺”Jenny Lind,高价邀请她到美国巡演,意图利用美国人对欧洲高雅文化的憧憬大赚一笔。与电影不同,巴纳姆和Jenny Lind并无任何暧昧,两人完全不是一路人,巴纳姆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而Jenny Lind演出是为了慈善事业。道不同不相为谋,两人合作不到一年便分道扬镳。
通过音乐会获得的巨额收益,巴纳姆进一步施展自己的商业抱负,建戏院、举办选美比赛、建水族馆、设立蜡像专区等等。随着博物馆的壮大,馆内的怪人也越来越多。连体兄弟Chang and Eng以艺名"Bunker"活动,为了供自己的十几个孩子上大学(很多畸形秀表演者虽然身体残疾,但都建立了家庭生儿育女),他们直到晚年还各处巡演,1860年末曾在巴纳姆的博物馆表演6周。
在1860年,博物馆有档案记载的畸形秀表演者有13位,包括三名侏儒、一位黑人母亲和两个白化病孩子、来自瑞士长胡子的女士、高地胖男孩、智力低下的黑人等,随后又加入了女巨人Anna Swan和新一代拇指将军Commodore Nutt。在美国内战期间,巴纳姆博物馆吸引了大量观众,为大众逃避现实冲突提供了娱乐场所。
然而好景不长,一场起因不明的火灾在1865年摧毁了巴纳姆美国博物馆,巴纳姆后来重建的博物馆在1868年也因为火灾毁灭,接连两次打击让巴纳姆损失惨重,在60高龄才决定进军马戏团产业,最后成为了马戏之王。马戏团的名字几经修改,曾经被命名为“P.T. Barnum's Greatest Show On Earth”,电影主题曲“the Greatest Show”就是由此而来。
尽管畸形秀一直到20世纪初才没落,对畸形秀的谴责早就存在,很多中产阶级认为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表演,正如电影中的剧评人所说“是人性的狂欢”。然而畸形秀并不完全是罪恶的,一些学者认为畸形秀使美国文化对待畸形更包容。更重要的是,对于天生畸形无法从事普通工作的人来说,畸形秀是唯一的谋生途径,出名后可获得较为丰厚的报酬(巴纳姆付的酬劳就很公道)。
大卫·林奇在1980年拍摄了一部以真实故事改变的电影《象人》(The Elephant Man),电影的主人公名叫梅里克(Joseph Merrick),他罹患怪病严重畸形,整个身体布满了肿瘤和赘生物,只能靠在畸形秀演出谋生。经纪人给他取名“象人”,称他的症状是因为其母亲在怀他时被马戏团的大象撞到后受惊而产生的,把他宣传为半人半象的怪物。但即使在畸形秀流行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象人也因可怕的外貌被禁止演出,在警察查封时,经纪人愤怒地说道“He is a freak!How else will he live?”
由于无法表演没有收入,经纪人把气都撒在象人身上,使象人受尽了非人的虐待。梅里克的悲惨遭遇让一位名叫特里夫斯的年轻医生同情,他回忆梅里克是 “我见过长得最恶心的人……我从未遇见过如此畸形,如此形单影只的人。”他把梅里克从黑心的经纪人手中救出,在医院给他提供了永久的住所,梅里克第一次有了做人的尊严。
特里夫斯医生邀请梅里克到自己家做客,医生的妻子与梅里克握手问好,梅里克第一次被人以礼相待(特别是女人),第一次知道正常人的居所是怎样的。
然而梅里克真的在医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事实上他在医院依然无法摆脱被展示的命运,他被用于医学研究,上流社会出于好奇不断前来拜访。这些拜访者并不是真的关心梅里克,他们内心鄙视梅里克,只是把结识怪人当作时髦,特里夫斯医生也因此出名。特里夫斯医生感到困惑,不禁问自己“这都是为了什么?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是个好人还是个坏人?”纯粹的善良也许并不存在,但虽然医院无法让梅里克过上自由独立的生活,礼貌的歧视总比赤裸裸的歧视更能让人接受。
《马戏之王》所倡导的人权平等和畸形秀充满了矛盾,畸形秀本身就充满了歧视,这种歧视存在于外部的观众,也存在于马戏团内部。畸形人在畸形秀中被看做是动物,而非平等的人,当人如此简单的愿望对他们来说确是奢求。
著名重口味动漫《少女椿》的故事就跟马戏团有关,剧中马戏团集齐了畸形秀中常见的各类异人,其中有一位能够将自己塞进狭窄玻璃瓶的侏儒魔术师,魔术师很受欢迎,然而有一天因为魔术失灵受到了观众的讽刺,嘲笑他是“小人侏儒”,这激怒了魔术师,愤怒地批判观众,“你们这些自私、贪婪的懦夫,没有同情心,我恨你们所有人!”接着用幻术让观众全部畸形扭曲。这反应了畸形秀表演者对观众的真实态度,他们并非不知道观众的冷漠,表演只是为了生存的无奈之举。
电影《畸形人》(Freaks)也饱受争议,影片围绕马戏团里一群畸形人展开。马戏团中的侏儒汉斯爱上了美貌的秋千表演者克里奥佩特拉,然而克里奥佩特拉只想嫁给汉斯后杀害他获得财产。在两人的婚礼上,马戏团中的畸形人欢迎克里奥佩特拉成为他们的一员,这让克里奥佩特拉感到恶心,大喊道“你们这些肮脏污秽的怪胎,从这里滚出去!”虽然同在马戏团,杂技表演者的地位要高于畸形人,即使身处底层,也要歧视更底层的人来获取优越感。最后畸形人实施报复,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让克里奥佩特拉真正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人真的生而平等吗?这或许是个伪命题,至少对畸形秀表演者来说不平等。有些不幸是无法规避的,但看到不幸而努力生活的人总可以感受到一种让人自惭形秽的生命力。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缺陷,在现有的条件下努力乐观地生活吧,虽然快乐虚幻且短暂......
丧文化、佛系文化风靡了一整年,难得在年底见到一部又燃又燥的歌舞片。
这部歌舞片由《爱乐之城》的音乐团队打造,“狼叔”休·杰克曼领衔主演,讲述了美国传奇人物P.T.巴纳姆的真实经历,影片的名字既是巴纳姆最著名的头衔——《马戏之王》。
巴纳姆(休·杰克曼 饰)出身于社会底层,与富家小姐查丽蒂(米歇尔·威廉姆斯 饰)是青梅竹马。虽然两人存在地位差异,巴纳姆的奇思妙想却总能吸引查丽蒂的好奇心。
长大成人之后,查丽蒂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巴纳姆,并且有了两个女儿,日子虽然清贫,但一家人过的很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巴纳姆突然失业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为了养家,巴纳姆突发奇想,他贷款买下一家博物馆,并且广招奇人异士,组建了一个马戏团。
巴纳姆召集的这些奇人异士中,有社会上的小偷、骗子、杂技演员,也有侏儒、巨人、毛孩、胡子女、连体婴这种能够吸引观众的边缘人。
为了制造噱头,巴纳姆运用了营销炒作的包装手法:将500磅的胖子虚报到750磅,谎称巨人拥有爱尔兰血统......
说服这些受尽歧视的边缘人站在舞台上并不容易,作为精明的商人,巴纳姆给出的理由直击痛点:反正别人总要嘲笑你,为什么不借此赚点钱?
巴纳姆还向这些边缘人保证,他们在舞台上不会受到歧视,得到的只有观众的赞美和掌声。
金钱和尊重正是这些边缘人所需要的,所以巴纳姆很快组建了一支训练有素的表演团队,每一次演出都赢得了满堂彩,巴纳姆也赚的盆满钵满。
当然,在保守的19世纪,也有不少人抵制马戏团的表演,认为他们是怪胎、异类,甚至在马戏团的周围抗议......
《马戏之王》更多是在表现歌舞,弱化了对巴纳姆人物经历的描写,因此并不算一部传记片。
历史上的巴纳姆除了创办马戏团,还是一位“骗局大师”。他曾在博物馆里展出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著名的“斐济美人鱼”,以及号称活了161岁的黑人老妇,不过这些展品后来都被证明是假的。
可以看出, 巴纳姆玩的这些噱头可以哄骗普通观众,上流社会和知识分子则是嗤之以鼻的。
《马戏之王》里就有一位苛刻的剧评家,在报纸上将马戏团批的一文不值。巴纳姆于是反问他:为什么你作为一名剧评家,却在剧院里找不到快乐?
不过出于商业角度考虑,以及自身的凤凰男心态,巴纳姆还是决定转型。他不惜重金挖来著名的剧作家菲利普(扎克·埃夫隆 饰),以及有着“瑞典夜莺”之称的歌唱家珍妮·林德(丽贝卡·弗格森 饰),希望借此取悦上层社会。
作为一部歌舞片,《马戏之王》既有马戏团的下里巴人,也有“瑞典夜莺”的阳春白雪,没有踩一捧一,可谓雅俗共赏。
影片最大的亮点就是编舞、剪辑和原创音乐,其中几段舞蹈的设计可谓巧妙:
巴纳姆与妻子刚刚成家时,两个人在雾气弥漫的夜色中起舞,营造出一种浪漫的氛围。随后镜头一转,舞台变成挂满白色床单的阳台上,既体现了生活气息,床单也成了一项重要道具,和舞蹈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巴纳姆在酒吧里拉菲利普入伙时,两个人(外加一个酒保)以酒杯为道具贡献了一段舞蹈。在这段歌舞中,巴纳姆向菲利普陈清利弊,菲利普则摇摆不定,趁机加价。两人的觥筹交错中,酒杯被不断的抛来掷去,却又无一失手。
以酒杯为道具,不仅易碎的特质让观众提心吊胆,酒本身也是结盟的象征。最终菲利普决定入伙,杯中酒也被两个人一饮而尽。
影片难度最大的一段歌舞,可能就是菲利普与黑人女孩安的双人高空对唱。其中饰演菲利普的扎克·埃夫隆是《歌舞青春》三部曲的男主角,饰演安的赞达亚也是舞台剧出身,两位演员的舞蹈功底自然不在话下。
这段舞蹈发生在菲利普与安的感情出现危机的时刻。因为地位不平等导致的自卑心理,安对菲利普刻意躲藏,利用绳索和吊环在舞台中来去无踪,菲利普多次想攀上安的绳索,却重重的摔倒地上,弄得满身尘土。
伴随着双方在歌词中倾诉情意,两个人的步调开始合拍,舞姿开始和谐,但是彼此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舞蹈最终以安的离场结束。
除了近乎炫技的舞蹈,影片的原创歌曲也广受好评。《马戏之王》电影原声带(由大西洋唱片发行)连续4周位列Billboard(美国公告牌)专辑榜前三。
其中“胡子女士”Keala Settle主唱的《This Is Me》还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奖,以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提名,据悉Keala Settle将在第90届奥斯卡现场演唱这首歌。
如果说《This Is Me》是一首激昂、励志风格的歌曲,那么“瑞典夜莺”演唱的《Never Enough》则属于那种直击灵魂的抒情乐。
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的“瑞典夜莺”在片中以惊艳的美貌亮相,不过为了歌曲达到最好的效果,这首《Never Enough》是由参加过《美国之声》的专业歌手Loren Allred演唱的。
这首歌有多好听呢?反正夜莺一开嗓全场都安静了,大海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艺术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无论是马戏团还是歌剧院,无论是“胡子女士”的《This Is Me》还是“瑞典夜莺”的《Never Enough》,只要好听好看,观众就会买单。
对于上流社会来说就不一样了,在他们的固有思维中,阳春白雪才是艺术,马戏团只是杂耍。但是看到巴纳姆马戏团给人们带来的欢乐与笑容,之前那位苛刻的剧评家也不得不改口:这也许不是艺术,但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十分应景的是,和片中那位剧评家的观点一样,《马戏之王》在上映后也遭到了口碑的两极分化。影评人和娱乐媒体对这部影片弃如敝履,普通观众却趋之若鹜。
在专业影评网站烂番茄上,影评人给《马戏之王》的新鲜度是不及格的55%,而观众的满意度却达到了90%;在大众影评网站IMDb上,有6万多名影迷打出了8.0的高分。
大海完全能想象专业人士们想要一部什么样的《马戏之王》,就像各大电影节最热衷的题材一样,传记片、文艺片、LGBT片,最好着重描写一下马戏团的奇人异士们怎样受到歧视,然后去抗争、求平权,这种套路最合学院派的口味。
如果再加上动物保护主义者与马戏团的矛盾冲突,以及这些因素造成马戏行业逐渐凋零的现状,影片的立意和深度绝对可以更上一个档次。
不过就像巴纳姆曾经想跻身上流社会,最终发现还是马戏团更具人情味一样,《马戏之王》在106分钟的时长里也做了取舍。影片舍弃人物的争议,而是选择呈现一场完美的,能够让观众快乐的歌舞秀。
事实证明,谁说又燃又燥的歌舞片就不受观众喜欢呢?
水形物语丨移动迷宫3丨三块广告牌丨马斯顿教授与神奇女侠丨星球大战8丨黑镜第四季丨虎啸龙吟丨嘉年华丨正义联盟丨家族之苦2丨相爱相亲丨雷神3丨银翼杀手2049丨王牌特工2丨天才枪手丨猎凶风河谷丨羞羞的铁拳丨人生密密缝丨蜘蛛侠:英雄归来丨敦刻尔克丨极盗车神丨杀破狼:贪狼丨二十二丨战狼2丨绣春刀2丨冈仁波齐丨异形:契约丨海边的曼彻斯特
不散作者 | 谢谢你们的鱼
还记得去年的2月14日,《爱乐之城》在大陆掀起了歌舞片罕见的观影热潮,大街小巷的影迷们传唱着City of stars,跳着Another day of sun,仿佛整个城市真的变成了大家的舞台,这也就是极致的音乐和极致的电影艺术集合在一起迸发的巨大魔力。
让我没想到的是,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再次体会到了歌舞电影带给观众的魔力,而魔力的来源正是2月1日上映的这部《马戏之王》。
其实在《马戏之王》在北美上映之前,我基本上就没有关注过这部电影,毕竟自己对于传记片不是很感冒,而看到烂番茄54%不高不低的新鲜度之后更是不抱什么期待,但是我恰恰忽视了烂番茄90%的观众好评度,IMDB 8.0的评分以及CINEMASCORE A级的观众评价,而这部评论界冷眼的歌舞片也凭借着强大的观众口碑在北美不断逆跌呈现了十足的票房黑马之势。
观看完电影之后,我很理解影评人对于本片的批评是啥,但是谁管他呢,这就是我这辈子看过最爽的歌舞片!
在我的印象中,一般的歌舞片不是改编自歌剧就是改编自名著、童话,很少有传记片采用歌舞电影的形式呈现。感觉上传记片相对保守的类型风格和歌舞片的形式并不是特别搭得上,而《马戏之王》就是这么一部挑战不可能的电影,在个人看来,导演完成得相当出色!
眼花缭乱五彩缤纷的歌舞场面真让人大开眼界,高空杂耍等高空场面也感染力十足,《爱乐之城》比起来只能说“小打小闹”了。好莱坞要是办春晚,《马戏之王》肯定是压轴节目。
让人意外的是休·杰克曼、扎克·埃夫隆、米歇尔·威廉姆斯等豪华班底,而导演迈克尔·格雷西的竟然是第一次拍摄电影,他还将是2019年美版《火隐忍者》真人版的导演。
虽说本片讲述的是马戏团之父P.T.巴纳姆的生平故事,但是整部电影的剧本可真是一点传记片的样子也没有。本片的剧本其实也就是引发评论界非议的“罪魁祸首”。一般的传记片一旦涉及到巨大的时间跨度几乎都会事无巨细地展现角色的故事,就算是那些叙事上有所设计的电影也会尽量做到面面俱到,以至于大多数的传记片的片长都是两小时起的,上不封顶。
但是《马戏之王》则完全不同,它105分钟的片长简直是轻盈的要命,而编剧仅仅就是找了七八个故事点出来串起了巴纳姆从一无所有到成为马戏大亨的过程,所有的人物奋斗,所有的戏剧冲突都被打碎融入在了贯穿始终的歌舞情节之中。
就比如影片开场没多久的这一首A million dreams,短短4分半的这首歌直接讲述完了男主角从儿童时期和女主角的青梅竹马到成年之后结婚来到大都市生育两个女儿接着失业的情节。
而这一首Come alive也用了极短的时间讲述了男主角招募“奇人”到所有人第一次登台震撼全场的过程。
也许,喜欢研究剧本的大神会说影片一言不合就尬歌舞的剧作过于偷懒,人物塑造太过想当然,整部电影就是一个巨大的MV。但是大家也可以想想,每一个情节点的情绪,每一个传统传记片的核心瞬间,影片真的一个也没有拉下,而歌舞的形式不但强化的这些感觉,更让整部电影的观赏性大大强于传统的传记片。
《马戏之王》用105分钟的片长串起了大大小小的十场歌舞大秀,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演员们的载歌载舞,与其说剧本被音乐牵着走,不如说本片中唯一表达方式就是音乐,导演想让所有观众注意的不是什么伟人的生平,不是什么时代的印记,而是音乐和影像中包含的创造力和诠释的超越阶级的包容与家庭之爱。
所以,用我的话来说,《马戏之王》就是一部讲述在一个特殊的时代,一群来自不同阶级的人如何在一个冒险家的带领下克服种种困难成为彼此的家人、收获真爱并且最终把快乐传递给所有人的故事。
而我们作为观众在影片中感受到的也正是《马戏之王》的核心——“将快乐注入别人的生命就是最高贵的艺术。”
观看《马戏之王》的过程是愉悦的、爽快的,抛弃传统的叙事让影片的节奏犹如行云流水,极富激情和生命力,而所有的歌舞表演,我都只能用“叹为观止”来形容。
整部电影的观影过程,我无数次跟着节奏不自觉地律动,而影片的几段马戏团大秀更是看得人一身鸡皮疙瘩,尤其是首尾呼应的两段,可谓是畅快淋漓。
除了马戏表演,导演出色的镜头调度和视觉想象力也贡献了极其复杂的视听设计与绝妙的转场方式,让影片中几段人数不多的歌舞场面也精彩纷呈。
个人非常喜欢休·杰克曼与扎克·埃夫隆在酒吧的对唱情节和扎克·埃夫隆与赞达亚在马戏团的双人高空对唱,前者利用酒杯在吧台上的传递设计出了趣味十足的舞蹈场面,而后者则用高空绳索对于两个角色的缠绕激发出了角色心底的火热的爱情,这两段场面都值得一刷再刷。
休·杰克曼与扎克·埃夫隆作为好莱坞著名的唱跳演俱佳的演员,两人扎实的舞技和演唱真是没话讲。
当然,当影片这首获得本届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提名的This is me响起的时候,力量感十足的集体舞蹈可谓是燃爆全场。
这样带感的歌舞感染下我旁边的妹子一直抖脚我都忍了,没跟着挥手算很有自制力了!幸好电影院里没有摄影机,不然一定会拍到我全程《我是歌手》观众脸。
所以,
你准备好迎接这把来自冬日的烈火了吗?
(春晚主持人脸)
· THE END· 这是“不散”的 第553期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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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娱乐家》(大陆译名:马戏之王)
这部电影有些特殊,我希望能更全面与客观地表达我的想法,所以我选择从故事线、原声带和整体三个角度来评分。首先,在这里【强烈推荐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你绝对不会后悔。
我期待了很久这部电影,因为当我看了预告后有属于我自己才懂的共鸣,电影展现给我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这大概也是当我听着里面的音乐时哭了的原因,但我不觉得羞愧。实际上,电影并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但好在原声带拯救了这部电影糟糕的故事线,外加上演员的惊艳演出和精彩剪辑,这些几乎可以让你忘却故事线,尽情享受在这场视听盛宴中。
首先我们来谈音乐。感觉用无数的赞美词都不能简单描述电影原声带的成功,每一首歌都是经过精心制作,并由演员们倾情演绎的。正如前面所说,这是一场视听盛宴,美奂绝伦,激情澎湃的鼓点会让你想在影厅里跟着跳舞,娓娓道来而舒缓的旋律又能震撼心灵到让人流泪,这大概是我继《爱乐之城》原声带后另一个大爱的电影原声带。这些音乐赋予了电影新的生命,让它更生动与感人。我现在想再去电影院看一遍电影,只为了音乐。
但为什么说电影故事线很糟糕?电影始终是围绕着休叔饰演的主角,若是电影内容的表达将平衡的天平向那些被人们所唾弃讥讽厌恶的群体倾倒一些,故事倒不会这样糟糕。我甚至可以用简短的几句话就能概括出电影的全部内容,以致于单调俗套的让人想翻个白眼(不希望被剧透的人请略过接下来这一段):
男主承诺女主要给她最好的生活,然而却只做着无聊的生活。不过一次发生在南中国海的事故让他所在公司破产,也就意味着他被辞退了。随后他想到了好点子,要开一个怪奇博物馆,并开始四处招揽演员办秀场。在尝试了成功之后,他被利益蒙蔽双眼抛弃了帮助他成功的那群真正好的人,去追求虚无的名利。然而就在自己的剧院被火烧了和妻子发现真相后幡然醒悟,并唱起了燃到炸的歌,去追回了妻子并东山再起,成就了我们现在看到的马戏团形式,随后选择传授衣钵回归家庭。
电影讲述的确实应该是这个人的事迹,可惜的是,让电影更饱满和丰富的理应是从他的视角去展现让弱势群体站上舞台的人性光辉,去展现在这个社会中需要受到认同和理解甚至赞赏的人,去展现那种对躲藏于平凡生活的反抗,励志与温情并不是只有几笔的描写就能表达的。到最后,在传统美式家庭观念下,电影进入了尾声,也只有音乐最值得回味。说的难听一点,这部电影是十几个MV加上一点镜头拼凑起来的歌舞大杂烩。
但是,还是很推荐看这部电影,精彩与惊艳始终是盖过糟糕的,这是这个圣诞节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来自20世纪福克斯。
不卑不亢,一场人性的狂欢。“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2018真人版《欢乐好声音》。歌舞水平是高,但故事不行…
“遇见你以后,我的生活只剩下了友情、爱和我喜欢的工作“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
两星半。不可否认,它的歌舞部分非常的出色,华丽又燃情,当然,几个演员唱跳俱佳的表演为电影增色不少。但这个故事实在是屎一样,主线剧情俗套单调,还拍得特别急促,很多东西都没站牢靠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时候很随性的想讲到哪讲到哪,歌舞片那种断层感,它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特别不自然。
就是一个19世纪美国贾跃亭的故事:骗了所有人空手套白狼,号召每个人为他的马戏团梦想窒息,举债极速扩张,事业顶点抛下伙伴远赴欧洲。高水平舞美背后,主角的道德水准很让人质疑。全片塞满了急着打榜的口水歌,九成画面是CGI, 剧本也是MV水准。
跟大多歌曲服务于故事的歌舞片不一样,《大娱乐家》(马戏之王)的故事几乎成为接驳歌曲存在,身为传记片却丢掉了人物,像打开了一张精致的音乐贺卡,美丽却不生动。音乐实在太好听,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暗恋蜘蛛侠那个又宅又酷的女孩赞达亚在这大放异彩,极有表现力,谁说她不好看我跟谁急 7.2
再次见识到zac的歌唱实力 加入杂戏元素 心脏跳好快 开头结尾棒 中间剧情…emmm…电影院看歌剧类电影还是很值票价
多打一星 因为共鸣 当中听完歌剧被拒之门外然后走出来 this is me不禁泪奔 作为LGBTQ的empathy 音乐歌舞赞爆 每一段都超赞 角色众多 在时代广场AMC看到 同场有里面演出的一位小配角和他的朋友们 不断掌声 很热闹 看的很开心很感动 休叔唱歌跳舞都棒棒哒
音乐、美术、歌舞、调度、表演…都把爱乐之城秒成渣渣了。休叔是太美好的存在,全方位完美的绝世好男人;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眉目气质都有葛丽泰.嘉宝的神韵。一曲《Never Enough》听得人眼含热泪,心潮激荡、澎湃不息。
银行不会抵押快乐,报纸从不书写艺术。嘲笑需要付费,欢笑永远价廉,马戏不需屋顶,爱情可以升空。无论你是满脸须发的灵魂歌者、手持盾矛的侏儒将军、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是连体婴还是毛发人,当你挺直脊背唱起这就是我,那份骄傲就会从19世纪的帐篷里穿越,那歌声便会改写星河。
去年看《爱乐之城》,今年是《马戏之王》。或许真实故事里P.T.Barnum的创业史更加辛酸,之后的轶事/婚姻/政治更加有料--但纽约的寒冬有了大象,高矮胖瘦/种族肤色从马戏团最早开始得到尊重。很喜欢Paul Sparks先生演的那角色,“剧评人无法在剧院感到欢乐,谁才是骗子”--这句话同样送给影评人们。
如同在电影院看了一场歌舞剧,连表演方式上都延续舞台剧的夸张,情节非常普通,但是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
另一部《红磨坊》般燃的歌舞片!多种音乐风格混搭,狼叔表演依旧高水准,惊喜的是没有短板的配角们,尤其是三位女配角,其中丽贝卡部分,直接戳到了泪点,了解到不是原声,但拍摄时面对整个剧院的群众演员是真唱的,能够感受演员的情感。这是歌舞秀,而不是传记片,请尽情欣赏表演,不要太认真抠剧情。
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应该是拿得音乐剧剧本吧 几户抛弃电影叙事的节奏 歌舞也完全没有起到剧情推进的作用 Benj Pasek&Justin Paul的音乐真的很棒 但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分出戏 除去几个主要角色外 马戏团其他人物完全脸谱化 甚至有些都交代不清 不过几位女演员们都表现出彩 Rebecca Ferguson真正做到了惊艳 多一星给她
歌舞部分相当突出,有几场挺燃的。狼叔魅力无限大,丽贝卡弗格森超美的
商业片拍成这样,几近完美了。反正我个人超爱这部电影。那感觉就像迷途了,几近崩溃了,看了本片之后,似乎得到了所谓的“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指引。看完之后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我甚至打算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重看一遍这部电影。对于我个人来说也许能起到提醒我防抑郁防狭隘防封闭防崩溃的作用。
LGBT不打五星对不起This is me
剧本太不走心了,但很适合在电影院看。跟一眼就能看出业余的"爱乐之城"不同,完全是顶级的歌舞表演秀,原创歌曲首首好听。好莱坞办跨年春晚估计也就这样了吧23333~
前二十分钟就决定五星,这才是真歌舞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换专业的来!前面两首歌就已经开始想流泪了。我给基友说,这故事不太行,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基友说歌舞片不要看故事,你不能用电影的逻辑去要求它,问问自己爽不爽看得开不开心想不想一起跳就行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希望主题曲今年能拿奥斯卡。
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